建委供水监管总体意见
为标准供水企业运营和效劳行为,进步供水行业效劳程度,根据《城市供水水质治理规则》、《城市供水治理方法》(省当局31呼吁)等有关规则,制订本意见。
一、效劳规范
(一)供水运营企业要严厉依照城市供水水质规范(gb5749/2006)要求的查验项目和查验频率,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监测。
(二)供水运营企业要做好各项检测剖析材料和水质报表存档、上报任务,呈现水质发黄、发腥等异常景象后,要实时处置,确保供水水质达标。确保水中不含致病微生物,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风险人体安康,感官性状优越,无异味。
(三)供水运营企业要合理设置水压监测点,做好管网压力监测任务,并实时调整均衡供水管网压力,确保管网末稍水压不低于0.14mpa。
(四)供水运营企业要增强供水厂的治理和管网维护维修,进步管网的无缺率,确保延续不连续供水。
(五)供水运营企业要严厉执行物价部分同意的价钱,不得私自进步价钱。
(六)供水运营企业接到用户投诉后,相关人员须在1小时内抵达现场,限时处理问题。
呈现水质发黄、发腥景象后,即时采样化验剖析,并在3日内赐与答复;用户对水压缺乏、不明缘由停水等事项的征询,2小时内赐与答复;用户对抄表计量、收费有贰言的,2日内赐与答复;用户对水表有关问题投诉后,6小时内检查现场,并实时处置;发现闸井盖丧失损坏,4小时内完成修复;接到供水管线滴、漏、跑、冒的申报后,应立刻抵达现场维修,属用户产权局限内的,维修人员应先去处水,用户交纳有关费用后,12小时内布置维修;突发性损坏的市政供水管道,直径100毫米(含100毫米)以下的供水管线24小时内修复供水,直径300毫米(含300毫米)以下的供水管线48小时内修复供水,直径300毫米以上供水管线72小时内修复供水。
(七)因管道维修、设备检修等确需停水的,供水运营企业必需严厉执行事前申报准则,经市建委同意后方可停水,并实时奉告用户。
暂停供水工夫超越12小时的,需提早2日申报并获得赞同;需求对直径300毫米以上市政骨干管进行维修,形成停水影响较大的,需提早3日申报并获得赞同;直接影响供水的主要设备、设备发作变乱的,该当在发作变乱后1小时内申报;因为不成抗力或许突发变乱形成暂时停水能够超越6小时的,须在发作变乱后1小时内申报,能够超越12小时的,在申报的还需接纳暂时供水办法。
(八)用户延续欠交船脚2个月以上(含2个月)、书面催缴3次以上(含3次),拒不交纳欠费的,经市建委同意、提早24小时告诉用户后,供水运营企业方可中止供水。
(九)供水运营企业要共同物业公司或房屋小区业主委员会,加速对既有修建一户一表的革新任务,执行分户计量。供水运营企业接到一户一表革新请求后,要实时勘探现场,编制工程预算,依照要求,搞好革新工程施工,保证正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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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九)城市供水运营、效劳直接关系社会大众好处,如问题比拟严峻,契合特许运营和谈商定的接收前提时,启动应急预案,报市当局同意后,市建委施行暂时接收。
(二十)对私自停水、水质严峻恶化或水压长工夫达不到规范超越3次,且形成严峻结果的,作废其特许运营资历。
(二十一)监管人员要实在加强责任心,仔细实行监管职责,对玩忽职守形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则进行责任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