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土地整治动员会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谋划“十二五”、今年各项工作进入冲刺的关键阶段,市政府专门召开这次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动员会议,同时,这也是近期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为数不多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这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大力推进这项工作。对我们皖北地区而言,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次难得机遇。今天会议,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分别就工作实施提出了系统而明确的要求,秘书长就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作给大家做了介绍,埇桥区、泗县就工作中所取得的一些经验和体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这些发言和工作部署,都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和组织的。刚才,卫东市长又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也进一步体现了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下面,就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我想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在提高认识中增强责任感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是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耕地质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这其实是中央的精神,是中央的重大举措,也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也是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温总理指出,“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重大工程,这么一大笔投入,关键在规划好,使用监管好”;省委张宝顺书记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此事意义重大,关系发展大局。务必精心组织,稳妥推进,把握政策,以收全功”。在8月19日省政府召开的土地整治动员大会上,省长王三运同志明确提出土地整治的四项任务,即土地整理、村庄整理、基础设施完善、农业发展。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任务和要求也是十分明确的,大家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紧紧把握这次重大历史机遇,广泛动员、深入发动,全力投入到示范建设中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有突破性进展。
第一,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是农业提升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坚持不懈实施农业提升战略,强力推进小麦高产攻关、“532”强龙工程、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等,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取得初步成效,但与农业强市的目标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是农业提升战略缺乏必要的平台和实施的空间。农业提升,走的是农业集约化发展道路,需要有利于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水利化和标准化建设的土地与之相匹配,而作为一个传统农耕地区,我市现状是农业土地经营的零碎化和粗放型发展道路,成为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的障碍。开展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是当前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长期以来,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主要表现为缺资金和项目。这次我们作为试点城市,有了项目和资金,是难得的机遇。因此,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不仅三年内能够增加1.66万亩耕地面积,而且能够提高耕地质量,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也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造了重要条件。
第二,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新农村建设怎么抓,具体怎样推进,缺乏“抓手”的问题一直迫在眉睫却悬而未决。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能适应现代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民群众希望在水、路、林等方面得到政府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既解决基础条件,也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迁村并点、空心村整治,把基础建好,把土地整理好,集中建设水、电、路以及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改善耕地质量、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有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可以说,农村土地整治是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破解了新农村建设中的许多难题,解决了我市长远发展的一些根本问题,是广大农民的需要,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这也正是我们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是城镇扩容和工业扩张的需要。现阶段,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阶段,一方面用地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存量用地不断减少,用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在农田整治过程中间,抓得好,就可能解决发展空间和用地指标的问题。通过统一规划,肯定能够置换出一批土地,支持工业化、城镇化用地需求。但我们更要看到,开展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不是仅仅为了解决土地利用指标,根本是解决农村和农民问题,这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有的责任,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认真抓好、抓落实。
二、要在总结经验中准确把握导向
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仅仅是单纯的土地复垦、村庄置换,而是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我们要充分借鉴亳州、滁州等市的经验,牢固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民的决策权、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项目的决策、实施、监管和验收。在项目规划、住宅设计、农田整理方案等方面,实行听证制度,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要做到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量力而行,不得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坚决避免强拆强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土地整治都要确立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按照方便生产、方便生活、方便居住的基本要求,充分考虑农民长远生计,按群众意愿办事,并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要注重地域特色。从我市地域地貌看,尽管区域层面上相同,但落实到每个镇、每个村,又都千差万别,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做法和模式,所以既要借鉴好经验,又要探索好方法,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照搬原抄、生硬模仿,不能一个要求一杆子到底,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域土地的自然形态和文化传统背景,在充分尊重民意和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分层面、分类别推进。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防止大拆大建,杜绝“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三要实现和谐共赢。这次土地整治,统筹解决的是经济发展中的突出性问题,涵盖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在利益分配上,要遵循统筹城乡的思想,兼顾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土地收益分配,寻求利益平衡点。在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上,要着重克服土地整治仅仅出于缓解城镇用地指标紧张,以牺牲“三农”发展为代价的不良倾向,在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工农关系上做足文章、下足功夫,千万不要把这次土地整治工作,变成简单的土地置换,不能把置换土地指标作为这次整治工作的主要目的。还有一个如何统筹解决的问题,就是通过整治,通过置换,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在城镇化的程中,能够得到一定发展空间,说到底也就是土地指标。这个指标不仅仅是市里发展的需要,也是各乡镇今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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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要加强考核强化监管。做好土地整治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政府要对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体系,加大项目实施奖惩力度,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成绩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范畴,也包括对乡镇的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要建立由监察部门牵头,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及当地群众参与的项目监督机制。对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示范建设中,要激发乡镇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尤其要吸收当地农民参与项目监督,让农民对项目建设评价把关,让农民的意愿在项目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有利于真正把示范建设工程建成优质、阳光、廉洁和安全的工程。
三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挥宣传标语、宣传册、宣传栏的作用,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使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土地整治的各项工作,乡镇政府、村组干部要深入到农户,主动与农民沟通,宣传政策,消除农民的顾虑,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整治和整理的信心,增强农民参与的自觉性,主动协作的积极性。同时,要宣传推介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鼓励创新创优,营造和谐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要准确把握这一新机遇、新举措,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示范建设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