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社区救助站物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阳光互助站捐赠物品的管理,维护公众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捐赠物品的使用效益,根据《四方区社区阳光互助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捐赠物品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切实管好用好捐赠物品。

第三条捐赠物品管理工作,应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合理配置各项物资,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防止重复救助和闲置浪费,做到多办事,办好事。

第二章物品的来源及种类

1、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院校、合资、独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捐赠的物资;

2、社区居民捐赠的物资;

3、民政部门、街道拨付的物资;

4、其他社会捐赠

第五条接受捐赠的物品一般有以下几类:

1、衣被类:包括各类衣物、棉被、毛毯、床上用品、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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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发放救助物品要填写《救助记录表》,并由领取人、发放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根据《接收捐赠证明》、《救助记录表》登记《捐赠物品明细账》;

第十条每月进行物品盘点,统计汇总物品的接受捐赠和救助情况,并报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