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提供信息服务,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路局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息是领导决策的基础和依据。积极负责地向上级党委报送信息,是保证各级党委统揽全局、指导工作、进行正确决策的需要。各级党委必须把向上级党委报送信息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切实履行。
第三条党委信息系统是各级党委了解掌握信息的主渠道。党委各部门以及纪委、工会、共青团组织都要把向党委报送信息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认真做好;行政部门也有责任向党委提供信息。
第四条党委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转和建设,由党委办公室向党委负责。党委办公室要成为本单位信息系统的龙头和中心,要把向本级、上级党委报送信息和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信息作为重要职责,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第五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紧密围绕各时期党委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提供信息,组建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
第六条党委系统信息工作机构上下级之间是业务指导,下级要自觉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章信息的收集
第七条党委办公室要根据党委中心工作和为完成中心工作做出的阶段性部署,定期研究制定信息收集计划,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收集上报。对时效性强的重要信息,可采取下发信息预约通知的方式,要求有关单位组织专人收集,按时上报。
第八条收集信息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铁道部党组、地方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委决策的重要情况。包括贯彻落实的思路、部署、措施、效果;干部职工的反映、要求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阶段性成果、影响决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对修正、完善有关决策的建议。
二、上级和省市委领导到我局视察工作,局党委主要领导到基层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贯彻落实领导讲话的情况。
三、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情况。包括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改革、安全、路风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取得的新成就、总结的新经验等。
四、重大的局内及社会动态。包括颠覆、破坏及非法组织活动;参与人数多、影响较大、不利于稳定的事件;不正当的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职工的刑事犯罪案件;各种行车重大、大事故、爆炸、火灾以及旅客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影响较大的路风事件;重大的自然灾害和疫情等。
五、重要的局情民意,特别是一个时期干部职工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社会各阶层中苗头性、倾向性的思想动态。
六、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其它大事。
第九条收集信息要全面。要注重收集负面信息,防止报喜不报忧;多领域、多角度地收集信息,防止以偏概全。
第十条收集信息的主要途径:
一、网络通报。信息网络是收集信息的主渠道。各级信息员要经常向本单位和上级党办通报信息,做到大事不漏报、急事不迟报,保证足够的信息量。
二、阅读文件资料。对各部门报送的文件、简报、调查报告等,信息员要认真阅读,从中发掘有价值的信息。
三、参加会议。收集领导讲话、工作经验,了解工作部署。
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主动收集各方面的情况,筛选信息。
第三章信息的报送
第十一条信息报送要做到迅速、准确和安全。报送的方式根据内容的缓急程度、报送范围,分别采用网络报送、传真报送、电话通报等。已联网单位向路局党委办公室报送信息采用网络报送,未联网单位采用传真报送,特殊情况下也可用电话或当面口头报告。对涉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得用明传、明邮和普通电话报送。
第十二条报送重要信息的时间要求:
一、凡特大的社会事件、重大事故和灾情,应在事件发生后的3小时以内报送有关情况,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原因和后果。
二、上级领导和局党委主要领导到基层视察或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有关单位应在当天报送有关情况和领导同志讲话记录整理稿。
三、重要的局情民意应随时报送,适当时机要报送一次民情民意的综合分析材料。
四、中央、部党组、地方党组织和路局党委重大决策出台前后以及国际国内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及时地、多层次、多侧面地报送有关信息,并适时报送全面的综合分析材料。
第十三条信息报送前,要经办公室主管主任审批,重要的信息要经办公室主任以至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对反映负面情况的信息,既要敢报,又要认真核实,称谓、数字、事例务求准确。
第四章信息的处理
第十四条信息处理工作包括信息鉴别筛选、加工整理、刊物编发和领导批示的办理等。
第十五条对报送上来的信息应逐件鉴别,把那些党委需要了解和需要党委了解并具有较强针对性、典型性、可靠性、时效性的信息筛选出来。鉴别筛选工作应由办公室主管主任或信息工作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对筛选后的信息要分类处理。对急需编发的信息,要迅速编发;对暂待编用的信息,要分类归档,适时进行信息综合和调研;对不予选用的信息,要适当保存一段时间后妥善销毁。
第十七条要对信息进行深层次加工。对零散但又反映相关内容的信息,要运用综合的方法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从整体上说明和揭示工作的态势。对提供了重要线索的信息,要运用“短平快”式的调查研究方法,对其内容进行深化和扩充,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第十八条信息刊物是传递信息的主要载体,内容上要符合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形式上要做到简明和规范。
路局党委办公室采用信息的载体分别为。《报部信息》、《特供信息》、《京铁信息》和《政工动态》。其中《京铁信息》为局党办和局办共同编发,局党办侧重编发政工类信息。《特供信息》专供领导参阅,为书面载体,其它载体均由网络编发。
对有秘密内容的信息刊物,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标志的规定》,注明信息刊物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妥善传递和管理。
第十九条对本级或上级党政领导在信息刊物上的批示,要按督查工作规定办理。对比较重要的领导批示,应及时编发信息,并注意反馈办理结果。
第五章信息网络
第二十条全局党委系统信息网络体系,实行路局、站段两级管理,要做到覆盖面广、纵横贯通、反应灵敏、工作规范、人员到位、相对稳定。
一、以局党委办公室为信息加工处理中心,组成由基层单位党委、局党委各部室和局纪委、工会、团委及有关行政部门参加的网络体系。体系中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1至2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员。
二、党委办公室在信息网络建设上的职责是。组建并逐步完善党委系统信息网络;对网络中下属各单位的信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本单位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的考核、评比及表彰;主动做好与同级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信息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局党委办公室在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建立信息直报点,并聘任特约信息员。各信息直报点和特约信息员要根据全局中心工作的需要,及时反映基层的真实情况,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路局党委办公室网站是路局党委收集、处理信息,开展信息工作的主要网络工作平台,也是全局党委系统信息传递(采、编、发)的主渠道,各单位要在应用和维护好该系统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本单位信息工作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完善信息采编、传递、储存、管理一体化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并严格遵守有关微机网络操作的规定和文件编辑规范。
第六章信息工作队伍
第二十三条信息工作队伍由专职、兼职和特约信息员组成。第二十四条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度的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工作勤奋,认真负责。
二、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政策观念,有较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问题、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技能。
四、熟悉党群业务,热爱信息工作。第二十五条信息员的职责
一、开发信息。努力拓宽渠道,尽可能全面、深入、准确地收集领导需要的各种信息。
二、处理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加工,及时向领导提供。
三、反馈信息。把上级和领导的决策及要求等信息及时输送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做好贯彻情况的反馈。
四、储存信息。从信息工作中不断积累信息资料,储存备用。
第二十六条党委办公室每年要制定信息员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政治理论、方针政策、信息调研、文稿编写以及微机应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信息员到上级党委信息工作机构顶岗培训。
第七章信息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七条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决策中的参谋和服务作用。
一、建立健全信息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领导亲自抓信息工作。各级党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听取一次信息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信息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传阅信息的制度,形成运用信息指导工作、进行决策的现代领导方式;督促和指导党委办公室积极开展信息工作,给任务、出题目、提要求;支持和鼓励信息工作人员积极收集、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鼓励他们大胆报忧。
二、要为信息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参加或列席有关重要会议,使他们及时了解党委的工作思路和部署;允许他们阅读发至本级党委的文件(阅读范围有特殊要求的文件除外);要给信息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网络办公自动化设备,如传真机、微机等。
三、要关心信息工作人员的成长。既要使用,也要培养,更要注意提拔任用,使信息工作队伍成为锻炼人才、培养人才、多出人才的队伍。要帮助信息员解决工作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第八章信息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八条路局党委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信息的数量、质量以及信息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路局党委办公室在信息工作考核中综合运用分组考核、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年度表彰奖励等方法。
第三十条路局党委信息工作表彰的范围。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第三十一条对重大情况误报、匿报,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取消评选本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铁路局政工信息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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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十四条市委办公室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工作者,以及优秀决策信息的撰稿人;同时,对长期不报送党务信息以及迟报、漏报、瞒报、越报各类紧急重要信息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
六、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委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5月份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