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利用分析

一、金融信贷支持盐湖资源开发的发展状况

格尔木市委、市政府在明晰本市地区资源和产业特点的基础上,确定了“工业强市、开放兴市、特色富市、协调立市”,全力打造“两大枢纽、三个中心”,构建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商贸及物资流通业三大支柱产业,为此,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地方经济的思路和模式,保持了信贷投放总量适度增长,确保对盐湖资源开发以必要的资金支持。

(一)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的现状

随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政策支持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格尔木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钾肥生产企业,金融服务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格尔木市钾肥企业的快速发展,察尔汗盐湖钾肥资源优势迅速转变为发展优势,焕发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2012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226.27亿元,其中盐湖资源开发贷款185.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81.8%;按取得贷款的企业分布统计,盐湖工业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贷款余额125.84亿元,占比55.61%,藏格钾肥有限公司贷款余额23亿元,占比10.16%,两家公司合计贷款余额148.84亿元,占比65.78%(如表1)。从表1数据可知,“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8年间,格尔木金融机构加大了对盐湖资源开发的投放力度,累计投放460.55亿元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利用,信贷累计投放年均增长73.4%。

(二)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的特点

1.适时调整经营战略,信贷支持密切结合盐湖资源开发进程,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营销重点。“十五”期间金融机构累计放款9.77亿元支持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青海中信联宇15万吨硫酸钾镁肥、3.5万吨碳酸锂和5万吨硼酸等项目的建设。“十一五”时期金融机构加大对盐湖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并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改善贷款营销,调整信贷结构,降低不良贷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总分行给予一定倾斜的授权授信政策,制定信贷营销策略,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人民银行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促进银企对接,引导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对主动介入并积极支持盐湖资源开发重点项目的建设。自2008年以来,累计放款207.25亿元。2011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十二五”末力争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450亿元的目标,盐湖资源以钾资源开发为核心,依托盐湖集团、中信国安、青海锂业、藏格钾肥等骨干企业,建成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10万吨adc发泡剂、金属镁一体化等重点项目,致力打造盐湖化工八大产业群,全面提升格尔木盐湖工业的综合实力。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大对盐湖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两年来累计放款243.53亿元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建设,超过了前6年累计放款的总和。

2.金融信贷支持盐湖资源支柱企业、产业优势明显,盐湖资源开发进程加快,金融贷款、存贷比例逐年提高,资金“凹”地效应凸显。盐湖化工、水力发电、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是格尔木市的三大支柱产业,盐化工业在同等产业和产品中占据主导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柴达木盆地的盐湖资源已探明储量中氯化钾、氯化钠、氯化镁、天青石、氯化锂、硫酸钠均居全国第一位。金融信贷支持支柱企业、产业也呈现出增速的趋势。据统计盐湖集团、中信国安、藏格钾肥等骨干企业占有盐湖资源开发信贷投入的90%以上,百万吨钾肥及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金属镁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占2005年以来信贷投入的80%以上。同时,依托盐湖资源开发进程,格尔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也呈现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各项贷款余额从2005年的31.57亿元猛增到2012年的226.27亿元,平均增长率达到32.49%;存贷比例从2005年的50.56%增至2012年的130.52%,增加了79.96个百分点,省内资金通过银行内部调剂,逐步向格尔木地区集中,资金“凹”地效应凸显。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正是由于信贷资金的推动,使盐湖资源开发支柱产业有了新突破。

3.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从独立放贷,重点支持向银团贷款模式转变。根据盐湖资源开发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金融机构运用银团贷款等方式集中支持盐湖资源开发项目建设。提升了优势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工行、中行、深圳招商银行组织14.21亿元银团贷款支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钾肥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工行、建行、国开行组织24亿元银团贷款支持100万吨钾肥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由工行牵头组织资金139亿元银团贷款支持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即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此项目计划投资600亿元,建设中的首批资金已到位;中行、国开行、青海银行组织7亿元资金支持青海盐湖海虹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adc发泡剂项目。随着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各金融机构发挥信贷资金的推动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建设。

二、金融支持盐湖资源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集中问题突出,信贷资源配给不合理

按产业结构分析,自2005年以来,格尔木金融机构向第一产业投放的贷款余额0.54亿元,第二产业218.96亿元,第三产业6.77亿元,比重2.02:96.97:

3.01;按贷款类型分析,盐湖资源开发贷款185.1亿元,电力生产、供应贷款6.94亿元,个人贷款4.54亿元,其他贷款29.69亿元,比重81.8∶3.07∶2∶13.13;按投向分析盐湖工业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贷款125.84亿元,藏格钾肥有限公司贷款余额23亿元,两家公司合计贷款余额148.84亿元,占比65.78%。信贷资源的高度集中、信贷资源的配给不符合政府提出的以现代农牧业为基础,盐湖化工、油气化工、金属选冶三大支柱产业为核心,新材料、新能源、装配制造业为补充,特色轻工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结构的目标要求。同时,多家银行信贷资金集中于大型骨干企业,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某些行业和企业的非理性扩张,降低全社会资金使用效率,导致银行风险的集中,加大了金融机构间激烈竞争。

(二)盐湖资源开发周期长,导致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比例过高

金融机构贷款绝大部分投向盐湖资源开发,近年来,各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比例均达到70%以上,随着盐湖产业的形成,产业链不断延长,时间越长,可变因素也越多,由于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受知识水平和分析能力的限制,无法对长期经营目标做出准确判断。上级行又难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各项变化情况,导致贷后风险增加。

(三)金融信贷大量投放盐湖资源开发大、中型企业,进一步加剧了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012年格尔木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企业贷款148.77亿元,其中145.36亿元投向盐湖资源开发项目,占比97.7%。按照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大、中、小、微型企业分别获得信贷支持73.2亿元、59.45亿元、15.66亿元、0.46亿元,比重49.2∶39.96∶10.53∶0.31,小、微型企业仅仅占有10.53%和0.31%的份额。各金融机构都明确了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大中型企业的重点项目,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对信贷资金实行集约化管理,普遍实行“双大、双优”战略,将新增贷款不断投向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相对较小。

(四)金融产品创新滞后,直接融资比例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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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柴达木循环经济产业项目资金供需对接。支持盐湖集团、中信国安、柴达木盐湖化工、藏格钾肥、中信联宇钾肥集团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巩固支柱产业基础,强化对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激励银行做大信贷规模,科学合理制定贷款品种、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和偿还方式,积极介入盐湖资源开发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加快产业整合,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同时,深化银企合作方式,积极主动参与银企座谈会、项目洽谈会和融资推介会,宣传和推广信贷新模式与信贷新产品,增强银企信息沟通与业务合作促进信贷资金投放合理化。鼓励银行机构通过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非信贷融资创新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鼓励省内的其他金融机构向格尔木企业发放贷款。

(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沟通协调,制定科学的发展目标

盐湖资源开发企业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或媒介,积极与金融机构接触,交流信息,推介项目,邀请金融机构到企业考察经营情况,增强金融机构投贷信心。对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企业要下真功夫,抓紧进行对接,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度,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运行机制,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良好的法人形象,并找准市场定位,科学扩张企业规模,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度,以优秀的企业素质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吸引信贷资金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