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贸流通业经济效应探讨

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现状

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引导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随着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农村消费潜力被逐渐释放,尤其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发展需求疲软的背景下,农村消费成为拉动国内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我国农业总产值10.9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0.3万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32元,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为5498元,相关数据统计参考表1所示。农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拉升工业产品消费需求,以家电下乡、互联网信息技术进村为代表的新型消费方式大量兴起,农村居民对现代城市生活的追求也在逐步增强。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化,国内大多数农村地区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通信网络实现“村村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升级,农村电商业务也在飞速发展,农村快递物流效率也有较大程度提升,极大促进了城乡之间的经济互动往来,对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化程度加深。与以往单打独斗方式不同,农村经济发展逐步表现出专业化、组织化的趋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增加,对凝聚农村经济发展力量具有重大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业在城乡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取得了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供销系统为主的农村商贸流通模式成为我国农村市场运作与发展的主要方向(孟立慧,2016)。目前,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04.4万家,是2012年底的3倍。每个村平均有3个农民合作社,全国入社农户11759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1%,成员出资总额46768亿元,超过一半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服务总值11044亿元。农村经济发展的专业化组织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市场环境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组织力量。城乡一体化为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打开市场。我国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导致了城乡之间巨大的发展差距,城乡不仅仅是经济区别,也是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的身份区别,经济问题与国民生存的尊严问题交织在一起,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国家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发展,希望通过城乡之间的经济往来逐步缩小发展差距,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城乡双向流通的商贸流通体系是扩大内需、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市场一体化、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任保平,2011)。城镇和乡村只是产业结构上的划分,而非身份地位的划分,农民是一种职业而非一种身份,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要消除身份区别,合理分配资源,促进城乡之间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综合带动整体经济发展。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动下,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也迎来新的机遇:一方面,优质农产品通过现代电商模式输送到城镇地区,为城镇居民生活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水等基本物资,农村现代旅游业发展也为城镇居民提供了新消费选择,参考表2所示;另一方面,城镇地区工业产品,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汽车等不断下乡,为缓解日渐饱和的城镇市场提供了新的市场渠道,也极大提升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社会进步。由此可见,城乡一体化发展核心是城乡之间的经济互动发展,由此带来的居民生活方式的改变,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对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意义重大。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逐步趋于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在完整的交通运输网络和农村市场潜力得以开发的基础之上,前者是硬约束,后者是软约束,道路交通网络的布局是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根本。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条件逐步改善,客运总量逐年增加,农村快递物流业发展十分迅速。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01万公里,占公路网总里程的84%;截止到2016年,全国农村地区快递物流覆盖率已经超过60%。以河南省郑州市为例,截止到2017年底,郑州韵达公司有乡镇网点80多个、中通公司有乡镇网点101个,村镇网点覆盖率都达到了100%,顺丰县乡网点覆盖率也由2015年的60%左右提高到了80%左右;以京东农村电商、农村淘宝为代表的农村电商业务正处在快速发展当中,农产品物流发展相对稳定,见表3所示。

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对农民增收的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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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流通主体缺失问题凸显。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农产品的流通主体是国有收购部门,农户必须按照国家定价统一销售农产品,农民收入与流通关系并不大。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60%-70%的农户通过与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或农产品中转商进行农产品交易(张如意、张鸿,2011)。农户作为分散化的卖方,大多数农户的规模比较小,组织化程度低,力量相对薄弱,交易次数和交易频率增加但交易收益率低。而且,农户在交易过程中因处于弱势地位而丧失了议价能力,对销售渠道没有掌控能力,导致农户只能被迫接受批发市场或中转商的价格。由此,就会导致农户利益受损,农户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不利于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农村商贸流通效率较低。虽然我国农村地区较以前相比其流通效率已有大幅度提升,但其提升空间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农民增收效应机制不显著。随着农村整体消费能力的提升,构建我国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体系、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已是当务之急(魏勇军、彭新宇,2013)。农村商贸流通效率较低具体表现在:农村地区物流配送网点少,配送周期长,且综合服务质量较低;农产品对外销售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农民获得价格低、通过农业生产增收效果差;农村居民在从事商贸流通业务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仅能获得微薄工资收入。与城镇地区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落后于城镇地区,农村商贸流通业在业务多样性、产品多样性方面均存在差距,抑制了农村居民增收空间。例如,城镇地区拥有各式各样的商店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而在农村地区商贸活动则只能满足基本的衣食住行需求。城镇地区拥有大量的工厂、企业满足居民工作需求,居民收入来源渠道通畅,但农村地区可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农民收入增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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