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精准帮扶本市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在本市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16条措施基础上,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延长租金减免政策实施时限

符合x市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且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0**年3月和4月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20**年3月和4月给予租金50%的减免。

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20**年3月和4月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其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鼓励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将房租减免时间同步延长至4月。

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的民办幼儿园,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

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分公司或门店符合本条规定享受房租减免的中小微企业相关条件要求且承担房租费用的,参照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政策执行。

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上述房租减免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各区政府、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教委、市商务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文资中心)

二、强化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引导x市银行、x市农商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面向中小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确保将全部资金以优惠利率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通过调整绩效考核办法、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金融债券,设立更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

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暂遇困难的企业延长还款期限。完善企业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功能,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

充分发挥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作用,20**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x市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金控集团)

三、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

推广x区确权中心试点经验,发挥x市小微金服平台的统一接口作用,在全市范围开展基于区块链的政府、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债务关系确权和促进供应链融资,加强确权中心与x市小微金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力争促进中小微企业全年应收账款融资超过30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x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金控集团、x区政府)

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鼓励市及区属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场景应用,积极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方面与中小微企业形成产业配套协同,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撑服务。

鼓励企业用好x市科技条件平台以及创新券政策。加大文化消费券对实体书店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各区政府、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和各区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资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加强外贸企业帮扶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对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促创新的重要意义,把帮扶中小微企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坚持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精准发力,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让中小微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各区要履行好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在疫情期间加强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回应企业诉求,确保本地区企业经营稳定、就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