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析
摘要。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有很多地方做的不是非常到位。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能明确划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统不甚健全,其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活动所计划的结果相对滞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政策法规的冲突方面没有应对方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消极效果较为严重。结合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所突显出来的问题,本文将通过我国的经济责任义务规定以及经济审计的体系建设作为切入点,从而提出如何促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决策部署
2019年7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明确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规定要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精神与指示,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绝对领导权,聚焦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强化权力的运行以及监督制度的落实。规定中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抓好落实,严格把控,明确分工。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与开展做出具有推动型的举动,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要严格分明
任何单位一般在进行重大经济决策之前,都需要多次会议探讨才能下定论。特别是国有重点的企业,其经济体系庞大、人员众多、职能范围铺设较广、上下级观念明确。所以,从这些关系中可得知,企业单位的经济责任主体具有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特征。例如:国有企业单位的经济行动具有一定的衔接性,很可能一个较大的经济活动,需要多届领导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就造成了一种“领导之间认识不清、思路不同、动作不同”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单位主要领导很难做到义务与责任的共同承担。而且很多领导干部在单位中的号召力较大,影响力较强,很容易出现“一言堂”的情况。面对此类问题,审计部门要认真区分,而且要对其进行方案的设计,以此来明确各个领导之间的经济责任。这样做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力,促进企业单位的经济发展与收益增幅。而且还能把“不清晰”的清晰化,把“可推诿”的个人化,把“无所谓”的责任化。以此为法,可以避免领导干部逃避经济责任所带来的处罚与惩戒。
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要做到监督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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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楠.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d].武汉大学,2017.
[2]李月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研究[d].云南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