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众工作站工作心得2

太昌乡群众工作站制度

2012年度

工作职责

1、“一站式”办理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服务事项;

2、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

3、搞好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与调处,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4、掌握、分析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反映群众诉求;

5、检查指导各村群众工作室日常工作;

6、认真办理县委群工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群众工作事项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日作息制度。为保证有效工作时间,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全员在岗,特殊情况要由所在办公室安排人员顶岗;考勤实行双签制,工作站人员上、下班必须在签到表上如实签到签退,并由工作站长负责监督落实,镇党政办每月将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对工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二、档案管理制度。各服务窗口要将办事程序和流程向群众公开;对群众诉求要坚持“一案一档”、“一事一卷”进行建档;工作站人员要建立“工作实绩”、“意见评价”、“重点事项反馈”档案;同时,印制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办事和反映问题。

三、入户走访制度。工作人员要利用业余时间坚持每周走访10户以上群众,开展走访座谈,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咨询、反映问题。为保证走访实效,重点实行“五必访”,即老党员、老干部必访,信教群众必访,信访户必访,矛盾户必访,困难群众必访。

四、事务代办制度。对各村群众工作室报来的代办事项,镇属职能范围内可以办结的,由镇群众工作站或有关职能站所办理;涉及县职能部门

审批的事项,汇总后由镇代办员送到县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办理。事务办结后,由驻村干部及时将代办结果反馈给申办人。

五、督导调度制度。每周

一、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1)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但因处理不当,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2)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却拒不作为从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1)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群众反映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2)对群众反映的迫切需解决的问题,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群众重大损失以及严重社会影响的。(3)在处理群众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的。(4)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畔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利,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

3、因工作不力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进京赴省集体访、到市县非正常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的,责任单位不得评为先进,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