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年招商工作的安排建议
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年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招商引资是一个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招商引资不仅有利于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增加税收、吸纳就业,而且有利于推动机制体制创新,提高一个地方经济综合竞争力。因此,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扩大开放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更优惠的政策、更优良的环境、更优质的服务、更有力的举措,广招天下客商,聚集发展要素,推动纳雍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建立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招商引资新机制,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把资源优势尽快转变为经济优势,推动纳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1、硬环境打造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加快纳水公路的建设;抓好电力及通信设施建设、县城及小城镇建设,促进我县投资发展环境有明显改善。
2、软环境打造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招商、安商、亲商、护商”的理念,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部门要进一步整顿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工作态度,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打造诚信、高效、服务型政府,营造全县干部群众“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招商引资形象”的浓厚氛围。
3、优惠政策制定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者投资纳雍、建设纳雍、热爱纳雍、美化纳雍,为纳雍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4、招商引资任务把年招商引资任务量化到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确保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4亿元。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实行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要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层层负责抓落实。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保姆”责任制。“项目保姆”负责与投资方的日常联系和对接工作;帮助投资方办理项目在县内的相关手续;协助投资方办理上报审批的相关手续;协调处理项目推进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建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领导责任制,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负总责,其他副县长按照分工,负责对应相关行业、产业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联系协调、督促落地,并成立全县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落实的工作班子。
县政府每月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县项目调度办公室及全县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落实工作班子成员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项目推进工作的相关事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项目推进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建设
1、舆论环境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制订周密的宣传计划,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式、高密度、大容量、系统性宣传,营造“招商引资、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增强全民招商引资意识。
宣传部门要制定对外宣传的规划,有计划地组织新闻记者和通讯员,利用县外新闻媒体作载体,大力宣传我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先进典型、资源优势等,努力提高纳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县内的报纸、电视、广播、网站,要开辟“招商引资”栏目,办好领导访谈、部门专访、投资者专访、群众访谈、招商见闻、招商论坛等专题,重点宣传招商政策,报道招商成效,传递招商信息,宣传典型外来投资企业,聚焦招商热点。
组织召开外出务工回乡人员代表茶话会、外来投资商座谈会,宣传我县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投资项目等。
精心策划和制作一批招商引资图片、册子、音像、文字、电视专题片等宣传资料对外宣传和推介,突出宣传我县资源优势和投资兴业的软硬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
2、政策法制环境
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定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兑现对投资者的优惠、扶持、鼓励、保护、服务等政策。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投资企业进行的检查要严格按执法程序进行。有检查权的执法机关要严格划分管理权限和职责,不得对投资企业进行同一部门多次重复检查或同一项目重复检查。无正当理由及法定手续不得对投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干扰投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到投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必须有两人以上,执法检查人员要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执法检查通知书”,属于国家统一着装的,执法人员必须着装。否则,投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外来投资者的车辆发生一般违规行为,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只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纠正,不扣车,不罚款。对投资者住所及兴办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除有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及安全隐患外,不得随意检查。
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投资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大力整治投资企业周边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各类案件,要积极组织侦破,及时查处,不得推诿。
3、行政服务环境
优化政务环境。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涉及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缔缺乏政策法律法规依据设置的事项,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共毕节地委办公室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投资者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毕委办字〔2007〕161号),切实转变职能。
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及其审批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所设窗口要充分授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规程,缩短承诺时限,提高当场办结率。各部门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投资者创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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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目标管理,单项进行检查考核。
实行招商引资工作月报制度。每月12、27日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县招商引资局报送招商项目、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和招商引资完成情况。
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每月要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联合督查,并公布排序情况。对排序在全县后三名的乡镇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乡镇、县直单位,经组织认定属人为努力不够、行政不作为的,进行责任追究;涉及垂直单位的,县委、县政府将商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