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会上讲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是提升城镇化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客观要求,也是稳定城市产业工人队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支撑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现实需要,还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畅通城乡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

为此,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市民化质量为核心,存量优先、带动增量,从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市民化能力等方面统筹谋划,使得城市市民化政策供给水平更加适应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变化,探索系统协同、供需互促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机制,使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全面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

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增强“归属感”

目前,越来越多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取消落户限制、降低社保缴纳年限、实施城市间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政策等方式放宽放开落户条件,进一步提高落户便捷程度。但也有一些城市面向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限制仍然较多,落户隐形门槛依然存在。《实施方案》针对关键问题、聚焦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了三方面政策举措。

一是重申“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即放开放宽城市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城市落户限制。这些任务均是“十四五”规划《纲要》已作出的部署,体现出“十四五”时期户籍制度改革重在抓落实的导向。二是聚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提出了完善全市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服务平台等举措三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后顾之忧”,强调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农村“三权”,同时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等措施

二、全面推动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转移人口“留得住”,增强“尊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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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要经历生活空间的转移、户籍身份的转化,更要实现就业状态的可持续转换、在职业上取得发展,增强在城市的价值感。在此过程中,关键是要克服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技能培训缺乏等瓶颈制约,提升可持续就业能力。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正成为我国制造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主力军,强化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技能水平更加紧迫。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十三五”时期,全市累计培训农民工超过4000万人次。然而,当前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依然不够,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构尚不能充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十四五”时期应以增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业转移人口人力资本素质。

一是在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要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二是在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方面,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建设;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探索通过技能水平测试等对农民工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