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资产监管调研报告

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对策

和发展趋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出。当前,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

为全力推进拜城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作如下调研。

一、拜城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基本情况

(一)资产状况

原13个基层社均无贷款,欠社员股金22万元,均为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期间吸收的社员股金,入社社员3000余人,现有的门面房大都是建于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砖混结构平房,现都已经成为危房,而且门面房布局不合理,已经不能适应服务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必须重建。

(二)经营状况

目前,拜城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也没有正式的基层社职工,现有管理人员均由县联社派出,进行资产管理,经营设施都很破旧。只有3个加油站和1个面粉厂在经营。

(三)经营设施分布

拜城县有16个乡镇场,在2000年前,县供销合作社分别在黑英山乡、克孜尔乡、赛里木镇、托克逊乡、亚土尔乡、康其乡、布隆乡、米吉克乡、大桥乡、大宛其农场、察尔齐镇、老虎台乡、温巴什乡等13个乡镇场拥有经营场地和经营设施,另有3个加油站。基层供销社有耕地1400亩,商业用地120亩。这些网点和地理位臵是目前基层供销社仅存的优势。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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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区域性商品流通的承担者,是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者。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过重组和改造,承担农村区域性商品流通的任务,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应具有的基本功能,基层供销社可通过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废旧物资、农副产品收购的商品双向流通来真正解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所需。坚持“合作制”的原则是供销合作社办社的基本原则,基层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其直接组织农村商品双向流通的优势,利用其直接与各类种、养、加、销大户相联系的关系,主动向生产、加工领域延伸和拓展,通过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水平,来积极引领和参与农民兴办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购销合作社、服务合作社,使基层供销社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者。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拜城县供销社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