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建成覆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对于保护广大社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新常态下,如何做好社保基金的内审监管工作,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保值增值,责任十分重大。
一、xx市社保基金监管的现状
一是建立了各社保经办机构定期自查制度和日常内部审计制度。二是各社保经办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了社保基金内控制度。三是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异情、要情报告制度。四是各社保经办机构均建立和执行了基金财务制度。五是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制度。六是建立了社保基金监督检查机制。七是建立和完善了基金监督举报制度。八是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保基金的安全、保障作用。
二、社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新时期社保工作不相适应。按照上级要求,县级以上社保部门要设立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和配备专职监督人员,而xx市人社部门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督科,但因人员编制原因,仅有x人,各经办机构也因人员不足,未设专职的基金监管人员。因社保业务种类繁多,工作繁忙,面对庞大的社保基金,很难对社保基金的有效监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内控制度还不够健全。按现行制度规定,社会保险核定应实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转变基金监管方法,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地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评价和咨询服务。
3.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监管方式的落实存在困难。xx市社保基金的监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还有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相应的监管方式包括人大监督、行政监督、财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但是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角色模糊,且各种监管方式的落实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目前,该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没有严格划分开来,社保基金的经营者与监督者的身份重合,致使社保基金缺乏独立有效的行政监管,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的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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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加快社会保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加快“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为社保基金的有序运转提供支撑。在现有“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尽快实施“金保工程”第二步,即横向实现人社、财政、税务、银行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缴费。二是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进度,提高社会保障卡持卡普及率。充分应用社保卡“一卡通”的特点和“一人一号,一人一库”的功能优势,参保人员流动到哪里,社保网络就服务到哪里,方便参保人员走天下。三是提高待遇资格认证的技术手段。采用目前流行的指纹、人像扫描、网络视频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发普及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兼容配套的资格认证软件,通过配置认证站点,电脑、手机终端app等方式联网认证。
5.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一是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联系。建立三方对账制度,加快票据(数据)传递,互通信息,确保三方数据准确、一致。二是加强与公安、民政部门联系。定期将死亡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堵塞冒领漏洞。三是加强与工商部门联系。定期将新注册的企业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及时促其登记参保。四是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在每年x月新生入学时,将新生名册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及时办理参保手续。五是加强与残联的联系。定期将享受政府社保费补助的残疾人员的增减变动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同步调整,避免差错。
6.强化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管。一是强化社保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防止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严格新增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二是强化税务部门的监管。发挥税务机关的征收优势,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不定期对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保参保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增值。四是强化社会各界的监管。加强群众监督、审计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