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创新思考

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问题探讨

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基于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臵、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一般来说金融创新主要包含四个层次:一是产品与服务创新,二是管理与技术创新,三是理念与文化创新,四是体制与机制创新。

金融创新作为农村信用社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是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有人曾以信用社为重点开展金融创新调查,并撰文指出信用社金融创新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资产业务创新多,中间业务创新少、吸纳性创新多,自主性创新少、低附加值创新多,树品牌增效创新少”。那么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如何在“夹缝”中谋求生存发展,整合现有金融资源,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全面提升竞争实力,成为当务之急。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现状

1997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农村信用社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特别是从2003年以来的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使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更为活跃,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信用社产品与服务创新取得了很大进展。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基础上积极创新,同时在中间业务领域相继推出了银行卡、信息咨询、理财业务等金融产品。这些新兴的金融产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而且拓展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空间,拓宽了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渠道。在服务方面,农村信用社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改善了信用社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传统的“银行至上”的服务形象发生了重大转变,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

(二)农村信用社管理素质与管理水平取得很大进展。2003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等8个省(市)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管理体制、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一次全面改革。2004年8月,农村信用社改革在除海南和西藏以外的21个省(区、市)全面推开。在传统的“三性”原则基础上,引入全面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等方法的基础上,2006年,中国银监会整体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改造现有金融机构,鼓励培育新的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06年初开始,全国农信社系统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农村信用社系统展开了从高管人员的大规模培训,大量的农村信用社的基层高管人员被轮流培训,到大型银行与股份制银行进行工作实践,大银行抽调上百人分赴各省指导五级分类,农信社六十万员工的业务水平得到迅速的提升。通过实行五级分类,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与商业银行的标准达到了统一。

(三)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在计算机方面的应用与工、农、中、建等商业银行相比起步较晚,起初主要应用在对外营业上。现在,农村信用社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金融电子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以网络为依托,先后开展了电子联行及各类代收、代付等业务。除联行外,对外营业的电子化水平基本能够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持平。同时,管理信息化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通过管理信息的及时反馈,农村信用社增加了经营收益,降低了经营风险,优化了人力资源的配臵,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创新观念不强。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是面向“三农”服务,信用社的大部分职工生长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封闭的环境、传统的思想,禁锢了其思维模式。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的干部职工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金融创新的误解:一是认为自己地位低,素质不高,不敢言创新;二是害怕改革创新会损害自己的切身利益,不敢越雷池之半步;三是对农村信用社的前途信心不足,因此对创新没有热情和兴趣;四是对新的金融工具或产品,认为不适合信用社的情况而束之高阁。

(二)体制滞后,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信用社处于多重管理又失之于管理的地位,客观上抑制和阻碍了农村信用社创新的发展。我国农村信用社自设立以来,一直没有独立的运行过,先隶属于农业银行,后又归人民银行代管,这种动荡不定的体制,导致了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低、经营效益差、管理手段落后、职工文化和业务素质低、电子化水平低、清算渠道不畅、服务功能不健全、安全防范设施条件差、信贷资产结构单一。各地虽然进行界定和清理,但仍有许多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同时还加剧了队伍不稳、思想不稳的局面。体制的制约使农村信用社的创新增加了难度,这也是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形成较大差距的一个主要因素所在。

(三)高素质金融人才严重缺乏。金融创新对金融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需要从业人员具备现代金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思想观念新、竞争意识强、具有丰富金融知识和直接操作经验、精通业务的高素质人才,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农村信用社地处广阔的农村,对计算机、国际金融、企业管理、投资、保险等高素质人才缺乏吸引力,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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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经营理念与文化创新。信用社要坚持树立和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人本”经营理念,牢固树立起“面向市场、了解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的“人本”经营策略,以市场为导向,创新经营。一方面信用社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员工和大客户进行人文关怀,充分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敬业意识。另一方面要求每一位员工要彻底更新观念,变“坐商”为“行商”。主动研究市场,瞄准市场需求,并创新提供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和劳务去满足这些需要。

(四)加大创新资金和技术投入。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信用社要想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就必须要加大资金投入。当前法人结构既然是县级统一法人,那么联社有必要结合自己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一些投入开展符合本地实情的业务创新。通过技术研发推动信用社综合效益的提升。

总之,信用社金融创新“三多三少”问题由来已久,要想改变金融创新尴尬现状也非一朝一夕之事。在省管县级统一法人的基础上,金融创新不管是体制上还是业务品种上,要想破解全局品牌效应和地方区域特色之间的矛盾还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