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审计“五步”法:精准发现问题线索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发现问题线索的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巡察专员要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胆识和才能,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见招拆招,打好发现问题线索的“组合拳”,确保巡察巡深巡透,巡出震慑。

巡察中如何实现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提高成案率呢。笔者认为,要对标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综合运用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调研等措施,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研判问题,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良好效果。

1.巡前做好“准备课”

巡前做好功课、备足“弹药”,不打无准备之仗,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信访处理、审计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网络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巡察该单位时的有关公开整改资料,开阔思路,形成问题清单,做到有的放矢。

2.个别谈话“广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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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过程中,可根据个别谈话、来信反映、查阅资料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取项目实施现场、有关二级单位等地,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点穴式”精准了解,确保问题线索清晰、真实、有效。调研前精心设计调研方案,合理设置调研小组,每个小组围绕几个重点人和重点事,进行延伸了解。通过与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查看、走村入户、突击察访等方式,深入发现问题线索。

5.巡纪结合“精准判”

提高成案率,最重要的是要对问题线索进行精准分析研判,这就需要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及线索实际情况,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类区分,再通过市委巡察办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及时启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机制,按照立案标准对发现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对问题定性准确度和支撑材料力度进行会商研判,有效提升巡察问题线索的精准度,深度汇聚监督合力,实现“四项监督”贯通融合、“1+1>2”的政治监督效应,助力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和查办率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