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化与司法公开研究
强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事迹材料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精神,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健全机构为抓手,积极确保司法公开工作的长效性;以制度建设为前提,不断推动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科技含量;以宣传为推手,努力推动司法公开工作的社会化,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我院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被中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被评为六安市‚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市第
四、第
五、第六届文明单位,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六安市‘五个好’基层党组织‛等。我院推行司法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领导重视,多措并举,增强司法公开实效性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司法公开意识。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以及《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专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由1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紧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裕安区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
重视科技强院,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信息化建设是司法公开原则落实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我院逐步加大网络建设投入,2008年9月,正式开通了‚裕安区人民法院网‛,网站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审核把关严格‛的网络公开平台建设标准,设置了法院快报、案件传真、裁判文书、党建活动、阳光司法、院长信箱等9个栏目,突出对开庭信息、诉讼及审判流程、法律文书、管理制度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网站访问量达25万人次,已经成为裕安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窗口。积极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审判管理体系,推进网上办案,形成了内部透明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确保案件信息、办案过程、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公开。目前,我院正在着手建设数字化法庭,启用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实现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我院的信息化建设已基本达到硬件设备完善、网络覆盖法庭、数据即时生成、资源共享互通的运行管理模式,为司法公开各项措施的运行提供了较好的信息技术保障。
2加强法制宣传,强化司法公开效果。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在乡镇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站,在社区和村(居)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点,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送法进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农村,扩大法制宣传的辐射面;深化与高校皖西学院政法学院的合作共建,建立法学实践基地,并邀请专家教授对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法官开展深层次课题调研等,实现智力资源的共享;建立法院各党支部与乡村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全院19个党支部与9个城乡基层党组织成立联合党委,开展共建活动,党员法官深入村组、困难农户了解民情,结对帮扶、宣讲法律、调处矛盾纠纷,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新安晚报》、《安徽法院网》等报刊媒体上充分展示我院审判执行、文化建设、信访化解等工作的实践和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法院新形象。
二、拓展范围,创新渠道,深化司法公开内涵
加大立案信访公开力度。根据立案公开的具体要求,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等程序和条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以及诉讼风险等内容,帮助当事人全面、详细地了解整个立案流程。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成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多功能、综合性、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工作平台,依法、快捷、文明立案,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材料收转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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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告知书》或《审务督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岗责考评,干警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几年来,我院通过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司法公开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平台进一步广阔拓展、公开方式进一步开拓创新、公开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能力,规范了司法行为,保障了司法廉洁。但是,在落实司法公开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司法公开的流程的环节还不够全面;司法公开水平的资金和技术保障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目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继续抓好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使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扩大司法公开的社会效果,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
二○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