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廉政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负责人及党员同志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主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围绕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责任范围
学校岗位廉政领导小组是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我校廉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廉政工作计划、组织总体实施、确定责任考核与奖惩办法等。校长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与分管处室的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向校长负责。
三、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2、组织完善分管各室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合理分解权力,加强监管,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3、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5、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6、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包括。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分管处室负责人的年度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对有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或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应认真记录,报备学校廉政领导小组)。
7、对分管各室主要负责人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各室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经常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查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及时向书记通报,协助调查处理,及时报告问题的处理情
况。
8、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各处负责人(德育、教务、后勤、财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认真组织本处成员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本处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校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完成本处的廉政工作任务,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处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教育引导本处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4、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的廉政制度,认真执行我校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本处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本处室的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5、对本处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本处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6、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本处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1、领导班子接受上级机关组织的责任考核。
2、考核包括年度述职述廉和群众民主测评等。
3、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不能进入优秀等级:(1)责任范围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分管工作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不能及时治理纠正的。
5、责任追究因疏于教育、监督管理而导致责任范围内发生不正之风、违法违纪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8月31日。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备案一份。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重新签订责任书并履行责任。
分管领导:各处负责人:年月日
第二篇:岗位廉政建设责任书岗位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负责人及党员同志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主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围绕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责任范围
学校岗位廉政领导小组是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我校廉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廉政工作计划、组织总体实施、确定责任考核与奖惩办法等。校长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与分管处室的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向校长负责
三、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2、组织完善分管各室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合理分解权力,加强监管,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3、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5、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6、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包括。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分管处室负责人的年度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对有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或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应认真记录,报备学校廉政领导小组)。
7、对分管各室主要负责人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各室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经常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查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及时向书记通报,协助调查处理,及时报告问题的处理情况。
8、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干部职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各处负责人(德育、教务、后勤、财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认真组织本处成员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本处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校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完成本处的廉政工作任务,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处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教育引导本处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4、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的廉政制度,认真执行我校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本处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本处室的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5、对本处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本处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6、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本处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1、领导班子接受上级机关组织的责任考核。
2、考核包括年度述职述廉和群众民主测评等。
3、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不能进入优秀等级:
(1)责任范围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分管工作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不能及时治理纠正的。
5、责任追究因疏于教育、监督管理而导致责任范围内发生不正之风、违法违纪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
2011年2月18日2011年8月31日。
责任书一式三份,
责任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备案一份。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重新签订责任书并履行责任。
分管领导:各处负责人:
年月日
第三篇:资产党支部重点岗位党风廉政责任书资产党支部重点岗位党风廉政责任书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总厂工作会精神,贯彻“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稳定、践行《总体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依法处置资产、构建和谐稳定、推进转型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北控集团、燃气集团对北京焦化厂停产转型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协调各方,以确保安全稳定为根本,以强化思想保障为重点,以妥善地做好依法处置资产、职工转岗安置和维护职工利益为目标,继续发扬北焦的优良传统,顾全大局、求真务实、勇对挑战,为实现企业转型期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1.充分认识本职岗位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内监督条例》。
2.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坚持原则,不为利己,不被利诱,廉洁从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3.
4.做好效能监察工作,为企业停产调整转型服务。共产党员要保持党员先进性,做到“平常时期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在重要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重点岗位:党支部书记:
责任人:
2009年3月
第四篇:关键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样本)关键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样本)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本单位责任人和个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将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自律。
2、积极配合和支持本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参加学校和单位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教育活动,加强自我学习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增强岗位廉政风险意识,了解本岗位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本人年内无腐败行为发生。
4、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5、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财务报销等审批程序,杜绝“账外账”和“小金库”,凡隐瞒、截留、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若本人发生违反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的行为,愿意积极整改,并接受批评和处分。
7、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接受各方监督。(本责任书一式2份,本单位和个人各1份。)
单位责任人:个人:
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第五篇:廉政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
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交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辽宁省、本溪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已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该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
三、根据本溪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同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四、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本溪市工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各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
六、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持有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安全。(如果由于施工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审核后的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
和方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损失赔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自觉配合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
手续十
二、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十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十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国家、辽宁省、本溪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文明施工协议书。
一、本文明施工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标准及甲方下发的相关规定。
三、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文明施工负责人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各负其责。
四、根据本溪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文明施工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
出文明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五、乙方施工现场按照本溪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
六、乙方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
七、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
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甲方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八、乙方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
十、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汐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x乙方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十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5、利用职务之便,出租给被监理单位机械设备和参与材料推销或介绍自己的施工队伍的,一律调离本项目,并退回其所得,同时处以1000-5000罚款。但由于承包人进度滞后而采取的善意帮助不在此罚则内。
6、对情节严重且已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