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政协委员发言摘编

打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

——全国政协“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编

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尚福林

目前我国金融形势总体稳定、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但从调研情况看,未来一段时间金融风险仍然易发多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压力较大。建议:

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结合金融业发展规律和特点,探索匹配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考评体系,优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创新等金融服务机制,推广政府主导建设担保体系等做法。

创新方式方法稳妥降杠杆。狠抓结构性去杠杆这个关键,扭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尽快完善司法处置、税收优惠、工商注销等配套政策措施;建议积极探索推动国有企业母子公司联动债转股、债转优先股、“偿债债转股”等市场化债转股实现方式。

把防控房地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探索“慢撒气”方式化解房地产泡沫。建议严格落实需求侧管理政策,为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时间窗口”。进一步加快健全推动房屋长租市场发展的配套政策机制,完善扭转土地财政依赖的制度办法,畅通房地产多主体供应渠道。

引导非金融企业杠杆率稳步下降

全国政协常委胡晓炼

无论从杠杆率的当前水平还是历史变化看,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贡献均在一半以上,且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问题在国际比较中也十分突出,这既有周期性因素的影响,也有结构性因素的原因。为稳步降低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要对杠杆率的分子端和分母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遵循稳中求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企业“去杠杆”。

一方面,压缩存量债务和减少新增债务,在分子端做减法。一是在清除占用大量无效信贷资源“僵尸企业”的同时,防止过剩产能“一面清,一面出”,循环往复出现二是重视企业境内负债、境外运营问题三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四是推动社会融资结构向股权融资格局转变

另一方面,创造适宜的宏观环境和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分母端做加法。一是宏观政策要中性适度。既不能搞强刺激,也要避免“去杠杆”进程过于激烈。二是提高新增负债对应的资产质量。在降杠杆的过程中,除了解决数量问题,更要重视质量问题。同样的负债由于产出的质量和效益不同,风险也不同,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应着力提高新增负债对应资产和项目的效益,把好风险关,从追求规模、速度等短期行为,转到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王一鸣

我国房地产市场已从总量供不应求转向供求总体平衡、结构性区域性矛盾更趋突出的新阶段,供需形势和面临矛盾的新变化,使潜在风险进一步积累。当前,要加快健全与长效机制对接的基础性制度,逐步调整退出与长效机制不适应的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完善住房租赁制度。以人口净流入多的大中城市为重点,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市场,发展一批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研究租房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和租赁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以及建设租赁住房的土地出让金由一次性收取改为按年收取,促进租赁市场发展。

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提供长期稳定的低利率资金支持。

完善住房金融制度。坚持购房首付的底线,坚持差别化购房信贷政策,建议采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反向调整的办法,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严格限制资金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拓宽居住用地供应渠道。积极研究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实施办法。

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

全国政协委员陈雨露

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显著成绩,逐步形成了涵盖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市场和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与此同时,在跨市场交易日益活跃、外部网络安全挑战加剧的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基础设施领域在建设与监管方面缺乏统筹的问题日渐突出。为此建议:

加快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针对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交易所或交易平台、交易报告库等各类金融基础设施的不同特点,制定分类统一的监管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支付、征信等领域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效能。

完善分层分类的监管安排。根据金融基础设施的系统重要性程度和业务种类实施分层分类监管。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强化互联网属性金融基础设施监管。要根据互联网金融整治及长效机制建设的分工,适时进行监管并调整优化。

统一实施准入管理。对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应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合格的予以发放业务牌照,不合格的则限期整改或停业退出。

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肖钢

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是指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但又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担最终偿还责任的债务。这部分债务形式多样,透明度差,已经成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建议:

明确界限,盘清底数。制定统一口径,甄别核实隐性债务。及时回应地方疑惑,消除地方顾虑,协调解决债务甄别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比。

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制定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行动计划,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稳妥实施,对新增项目,要有保有压,及时调整。对历史存量资产,研究如何变成产权,成为今天的资本。把已建成项目的未来收益变成今天的投资,把经常性国有资产运营收入变为地方长期的综合财力。

堵塞后门,开启前门。深化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地方举债必须由地方人大审议批准,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强化预算内外约束,严禁违规融资、变相举债,严肃纪律问责。要加大对财力薄弱的欠发达地县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结合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江河治理、公共事业发展,增加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和转移支付,采取倾斜、捆绑方式,有些项目由省里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切实避免马太效应,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迫在眉睫

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

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推陈出新对于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满足社会多元化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普惠性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一些不规范经营和金融违规行为。随着我国金融科技应用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迫在眉睫。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监管。当前,金融监管要把市场行为监管放在突出的位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罚损害消费者的行为,关停金融诈骗机构并绳之以法,真正让监管者“长牙齿”,让违法者闻风丧胆。

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力度。要把监管资源向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倾斜。重点解决监管部门的“数据、算法和计算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议加大对监管部门的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的投入,提供从大数据存储、清洗、脱敏、计算到呈现监管一体化大数据监管平台工程。

发挥监管科技作用精准监管。要提高监管人员的技术和能力水平,娴熟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改进监管方式。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快金融监管科技建设的步伐,在大数据金融安全监管平台的基础上,构建数字金融、数字社会顶层设计。

夯实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杨德才

为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重大风险,夯实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必须做到有法必依,用具体措施强化“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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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就如一座冰山,水面上的是显性债务,而水面下的就是隐性债务。

地方隐性债务主要是或有债务。产生大量或有债务是“风险大锅饭”体制造成的。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思路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整改之后,仍产生大量或有债务,这表明“风险大锅饭”体制依旧。原因一是事权过于下沉,财政责任不清晰;二是财政风险评估机制缺失;三是难以预期,面对上级政府政策、标准等诸多的不确定性,下级政府无法形成稳定预期,就会以机会主义方式行事,隐性债务就是其产物。

债务不等于风险,风险在于债务资金使用低效。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债务规模与偿还能力之间的平衡。而从中长期看,关键是用好债务资金。具体而言,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债务控制不能搞“急刹车”;二是盘点资产负债,分类分层编制可变现资产负债表;三是编制地方投融资项目规划,努力做到精准融资、精准建设、精准控制风险;四是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应与经济形势、国际环境的变化关联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