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汇报
为推动我县诉源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等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根据*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委政法委组织牵头成立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一中心六平台”。
一、工作布局
我县于*年*月成立了“一中心六平台”即。县协调中心、诉前调解平台、律师调解平台、乡镇调解平台、村(社区)调解平台、志愿者服务调解平台,分别设立在司法局、人民法院、部门单位、乡镇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协调中心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政法委领导、法院副院长、司法局副局长任副组长,配工作人员*名。全县共组建协调中心一个,调解平台*个,其中诉前调解平台、律师调解平台、志愿者服务调解平台各*个,行专调解平台*个,乡镇调解平台*个,村(社区)调解平台*个。有调解员*名,其中专职调解员*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向到界的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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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调解成效
我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行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智能优势,积极构建“三调联动”相互衔接的调解体系,形成各尽职能、各展所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高效运行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通过“一中心六平台”体系,构建远程调解、网上指导、信息共享、司法确认的工作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增长,减少对同类矛盾处理分歧,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得到保障和执行,进一步降低矛盾纠纷解决的成本。
今年*月至*月,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上访事件*起,预防“民转刑”案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