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脱贫相关政策
健康脱贫政策
一、两免。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实行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并免除住院预付金。
二、两降: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区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3万元降至0.5万元。
三、四提高。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提高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四、一兜底: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区域内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五、一补充。“180”补充医保。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九种大病病名
1、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
2、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
3、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4、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5、
食管癌
6、胃癌
7、结肠癌
8、直肠癌
9、终末期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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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两规范”:贫困户室内外的家具、衣物、农具等摆放有序,
整齐美观,实现基本生活用品和生产设施
摆放“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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