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心得体会-警惕违法建筑阻碍新农村建设

警惕违法建筑阻碍新农村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虽新时期的新农村标准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但不管如何,安居才能乐业,俗话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往往是人多地少,老百姓富裕后,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就无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擅自在原有房屋加层,在空闲(荒)地、自留地、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同时一部分村民为追求经济利益也借机擅自建设房屋,致使农村违法建筑渐成泛滥之势,严重阻碍了新时期的新农村建设。村民违法建筑对以后村庄规划建设和和谐社会多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首先,浪费宝贵而有限的土地资源。虽然农村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但村民无序无规划建设,会造成村内宅基地规划无法落实,使规划有序的宅基地出现残缺不全,如一幢规划是八间,因村民违法建筑的擅自移位,可能整幢宅基地规划得不到完整实施,无形中造成土地浪费。也会出现村内宅基地分配不公,人为造成多占土地建房。

其次,道路不畅,村容零乱。违法建筑是村民自行定位施工建设的,根本无法考虑村庄规划和所建房屋与周边存在房屋的协调一致,也不会考虑违法所建房屋的道路进出和村里其他村民的通行,直接影响整个村的道路畅通。村民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垃圾、污水不能统一排放和收集,影响村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

再次,所建房屋质量存在隐患。村民在违法建筑施工过程中,受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阻止,采取加班加点突击施工,根本不顾建筑工程的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快速建好放,以既成事实,让政府及相关部门难以拆除。如果拆除损失太大,村民的一生积蓄可能毁于一旦,让其继续使用,因房屋质量存在隐患,给村民以后的居住和使用寿命带来影响,间接浪费了自己挣来不易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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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抓查处,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村民违法建筑。各级政府主要是县级政府,应整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乡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力量,进驻各村全面展开调查,凡是有违法建筑的村民和处理结果多在村里张榜公布,让村民监督,让被处理当事人感到法律的公正。查处过程中,要积极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虽然村民违法建筑不断出现与村干部管理不力有很大关系,但是为了村庄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还是要依靠村干部的各种优势,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向村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宣讲国家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宣传建房的土地、规划法规。

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定,通过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及时遏制违法建筑的势头,让村民走上合法建房之路,使其安居乐业,加快乡村经济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心得体会-警惕违法建筑阻碍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