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档案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分局、县局各职能、直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办法

县局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县局各职能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股)。全年考核基分400分,每季度100分。考核采取在基分上扣分的办法,扣完基分为止。考核兑现半年进行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年终兑现上半年已扣的分不加计到年终扣分)。考核采取案头考核和实地考核两种方式。案头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各职能股室对各国土资源所、县局各职能、直属单位(包括本部门)进行考评计分,并于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将考评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地考核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年终检查以及县局临时安排的工作督查。实地考核结束后十日内将考核计分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初审,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三、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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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公文处理系统管理(2分)。公文处理系统收、发文签字记录每少一次扣0.1分,未按公文处理系统拟稿、审核、阅文的每少一项扣0.1分。

5、严格遵守会场纪律(3分)。部、省、市局召开的视频会、县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座谈会,参会人员要准时参会,不得拖拉,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将通讯工具调至振动状态,会场上不得随意接打电话,并不得随意进出会场。开会迟到、手机铃响、接打电话、随意进出每发现一次扣0.1分。

6、做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2分)。未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每项次扣0.5分;未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操作的,每项次扣0.1分;地籍档案资料应及时归档,未及时归档,每户(次)扣0.1分;发生重大综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