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思路

一、以“民生”为根本,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有新提高

1.低保救助规范有序,临时救助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软件开发工作,及时启动物价补贴发放机制。开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整改工作,强化低保日常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进退”,共核退各类对象345户509人。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由465元/月提高到512元/月,农村低保由335元/月提高到380元/月,截止12月底,全市有在册低保6765户10480人,困难家庭1371户3642人,已发放低保救助金2747.4万元,发放困难群体物价补贴256.1万元,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287.7万元,慰问金131.9万元。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发放临时救助及火灾救济57.9万元

2.医疗救助救助机制完善提高,医疗保险资助扩面提标。继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着力加大救助力度,加强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切实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分180元全额由财政支付,并把资助对象范围从集中供养对象、低保家庭扩面到孤儿、困难家庭对象。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医疗救助筹资额提高到10元,全年发放医疗补助资金735万元,累计救助人数1393人,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实时结报制度,方便困难群众就医,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社会化发放率为100%。继续开展困难群众白内障复明工程,完成困难群众白内障手术45例。

3.防灾减灾宣传巩固提升,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通过广场集中宣传和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形式,做好“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新北社区、仙湖社区、华堂村和赵马村等被命名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仙湖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开展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率先完成基层灾害信息员全覆盖。全市共投入救灾资金135万元,救济灾民8000余人次,其中11号台风“海葵”和“8·10”暴雨灾后重建救助款100万元。

4.慈善救助创新拓展,志愿队伍不断壮大。继续实施“慈善圆你大学梦”专项助学活动,资助大学新生156人,发放助学金73.5万元。实施“安居工程”,救助30户困难家庭完成新居建设,发放建房补助款34.4万元。协助做好万向集团助学基金各项工作,资助61名孤儿和特困助学对象,发放助学金17.92万元。积极开展慈善阳光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扩大注册志愿者队伍,慈善志愿者已达217名,先后赴下王镇敬老院、贵门乡幼儿园、市育才学校、谷来镇幼儿园等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二、以“普惠”为目标,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有新成效

1.社会化养老床位大幅增加,服务品牌打造初显成效。大力发展养老机构,一年来新办民办养老机构4家,扩建改造5家,提升改造国办敬老院3家,全年共新增床位860张。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步伐,10家乡镇敬老院转型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创新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完成省级项目“xx市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的试点,《机构养老服务规范》已通过省质监部门审核备案,被市质监局正式批准为地方标准。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打造养老服务品牌,阳光山庄(市级敬老院)、康乐敬老院、阳光庇护中心等3家养老机构通过了iso9000标准认证,阳光山庄还被认定为养老机构首个“浙江省服务名牌产品”和“xx市服务名牌产品”。推动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2.儿童福利制度化推进,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数字化管理孤儿工作,在社会救助平台中单独设立孤儿救助模块,推进了孤儿救助的规范申报和审批以及日常管理。下发了《关于开展孤儿调查工作的通知》,通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调查,为下一步出台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政策提供依据。扩大孤儿救助范围,将年满18周岁的在校纳入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并与监护人签订了《社会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631元/月、1051元/月,目前在册孤儿63人,全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42.8万元。

3.老龄工作宣传稳步实施,老年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建立了“法律援助老年人工作站”,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老龄政策,宣传“红领巾敬老行动队”等敬老助老先进典型,举办“相约金秋”文艺晚会。积极支持老年群体文体活动,扎实推进“银龄互助”。建立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制度,联合xx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全市百岁老人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4.福利企业发展实现突破,福利彩票有了新的增长。福利企业年检年审资格认定参检率达到100%。落实地方性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超比例安置每一个残疾职工奖励3000元,残疾职工养老保险缴费50%给予补贴。广泛开展福利彩票立体宣传、分类宣传和公益宣传活动,加强福彩站点规范化管理,“中福在线”嵊州销售厅正式开业,为我市筹集福彩公益金、发展福利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全年彩票销售量达到7315万元,比上年增长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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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争创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全面实行登记员与当事人零距离“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建成排队叫号系统、电话语音自动对答系统,以优质服务、满意服务为目标,强化行风效能建设,提供优质人性化服务,争创成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并再次荣获市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645对,离婚登记1408对,补发结婚证1368对,补发离婚证46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352份。

2.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丰厚,政区大典编纂工作圆满完成。采集十一大类63个子类的地名信息4701条,标绘1:10000纸质地图52幅,测量地名经纬度4701多条,地名标准化处理1656个,设置重要地名标志2200块,制作地名标志登记表713份,采集地名多媒体信息1709多条,新增国家地名数据库地名信息1560条,修改整饰了国家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图,生成地名成果图表91份(幅),较好地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各项任务。按照民政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浙江卷嵊州篇)的编纂工作,坚持严谨考证、同一体例、严格把关,坚持科学求真、规范行文、精益求精,编纂工作圆满完成,已经通过了初审、复审和再审。

3.殡葬改革深化提高,殡葬惠民同步推进。加大违建坟墓整治力度,印发《关于加强殡葬工作》布告,治理“三沿五区”坟墓256穴,坟墓治理率达到100%,查处殡葬违规案件37起。强化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投资50万元,分别在剡湖街道北郊村、三江街道和里南乡新建三处生态墓示范墓地,全市有生态墓地村达到438个,行政村生态墓地覆盖率达到94.6%。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实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目标。接待和服务治丧群众12万人次,减免困难群众丧葬费用63.5万元,投入完善服务设施资金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