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政对象办事难,纪检监察来督办活动工作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创业发展办事难,纪委监察来督办”活动的实施意见》(温纪发〔2007〕14号)和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对象办事难,纪检监察来督办”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围绕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创业发展办事难”遇到的一些问题,积极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深入、系统地剖析造成“办事难”的原因,以“内部流程优化、政务公开深化”为着力点,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办事难”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创新、发展软环境,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办主体

这次活动的督办主体是市民政局纪检组。(包括纪检组授权督办的有关人员)

三、督办对象

这次活动的督办对象为市民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婚姻登记中心、殡仪馆、救助管理站等“窗口”服务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科室)的有关人员。

四、督办内容

(一)围绕重点难点,推进“办事难”问题的专项破解。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阳光投诉”、梳理群众投诉举报件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等方式,每年确定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民政工作业务方面的问题,通过专项督办,集中力量予以突破和解决,并从制度、机制层面加以规范。

(二)围绕办事程序,推进政府部门履行职能流程优化。督促局机关有关科室进一步严格界定各项职能,及时解决职能交叉、缺位、越位的情况。清理行政认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建立健全窗口式、一站式服务机制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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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支小琴为组长,陈群扬、章义为成员,陈群扬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积极稳步推进。“民政对象办事难、纪检监察来督办”活动,是一项需要在一个较长时间常抓不懈的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及各“窗口”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阶段确定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做到重点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确保活动质量。

(三)形成督办合力。为了强化督办效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督办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度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