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

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必须与当前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相匹配,如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没有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必然会阻碍社会进步,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新形势下为社会、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安全服务,已经上升为公安机关职能的核心内容。

(一)落实责任机制,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公安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联系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必须有人受理、有人办理、有人管理。所以统一和规范各警种、各部门运行模式,让每个警情、每个案件、每个求助都有工作责任人。在内部管理上、基础台帐、窗口接待、队伍管理教育,每块都有具体工作责任人和主抓责任人。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第一就是要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这是根基和基础,必须要打牢。第二就是要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促进社会和谐、以人为本的基本理论来调整执法活动。过去我们往往强调国家行政权力的强制性,现在则更多的强调在司法过程中、在行政行为中要有效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重大的调整,是权力观向权益观的转变,特别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过去强调更多的是强制性的管理,现在则是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这也是一个重大的执法现念上的转变。如果我们不能从根本观念上转变过来,我们就摆不正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我们在执法活动当中,在实施各种行政行为当中就会出现偏差。第三就是要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高效廉洁。这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具体落脚点,很大程度上讲,执法程序上没有创新,必须完成规定动作,就是规定得更具体更严格更具有操作性,使执法工作符合程序。法律程序上的界定、规范是今年规范执法程序的重点。包括运用网络化的手段来固化我们的执法行为。第四就是要着重执法效果,既严格规范,又做到理性平和。特别是一些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调解,治安违法案件,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做到理性平和执法。通过执法,即达到教育的目的,又达到惩治的效果。

(二)要发挥情报信息的作用。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重大刑事案件侦破情报信息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公安工作离不开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应用机制。适应目前的社会形式,公安工作就必须走信息化、科技化强警之路,建立健全互相策应、互相作用、互相联结的情报信息收集、通报、研判等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整合相关力量和社会资源,规范相关应急程序和要求,切实增强公安业务能力。一方面,情报信息是加强公安工作的必然选择。当前,随着犯罪活动国际化、智能化、动态化趋势日益突出,公安工作如果沿袭过去那种拼体力、拼消耗和人海战术作战的粗放式做法,必然捉襟见肘、步履维艰、难以为继,民警也将被困于大量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和低效劳动中超负荷运转。这已成为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难题之一。而发挥情报信息的作用,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必施之策。只以情报信息成为影响公安决策的关键因素,引领防范、指导打击,才能加强公安工作,为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情报信息有力的推动改进公安工作的速度。以情报信息为基础的决策是公安工作的关键环节。只有依靠准确、及时、全面的情报信息作出决策,公安工作所需要的资源才能得以合理配臵,工作效能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情报信息拉近指挥与实战、机关与基层一线的时空距离,使公安工作从被动型向主动实战型转变。因此,情报信息既是加强公安工作的必然选择,又有力的推动改进公安工作的速度。

(三)夯实刑侦基础,提高打击的精确性。刑侦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必须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发挥好刑侦相关信息库的作用是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的前提,应用好“大情报”系统、类案系统、在逃人员信息库、违法犯罪嫌疑人指纹信息库、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及涉案物品、犯罪线索、重点人员信息库,切实服务侦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命案必破责任制,建立命案预防、快速反应和侦察破案的现场勘查、组织领导、后勤保障工作机制,加强考核和督查,善于总结经验,对每起命案破案后都进行总结评析,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树立案件“经营”理念。针对多发性、系列性案件和一定区域内的突出犯罪、特殊犯罪群体及这方面的重要线索和重点人员加强监控,利用社会资源,采用秘密的、技术的多种侦查措施,搜集证据,掌握规律,摸清全部成员和罪行,一网打尽。要转变侦察破案模式,把以“从案到人”为主、“从人到案”为辅的被动型模式,转变为以“从人到案”的主动型模式为主、两种模式相互促进的新型模式。要充分发挥基础工作和科技手段在侦查破案工作中的作用,增强破案主动性。切实把公安基础工作的控制和管理作用向破案纵深延伸,使基础工作不仅服务于破案,而且能够直接破案。要强化多元化工作机制,坚持命案必破、挂牌督办制度,落实追逃工作、串并案工作、指纹远程查询等刑侦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从人、地、物、事中发现线索、打击犯罪的多元化工作模式,不断强化对影响大、危害重、领导重视、群众关注的重特大案件的攻坚力度,要提高精确打击科技含量。大力培养一批侦查、技术专业人才和破案、办案能手,合理配臵专业人才资源,增强破案攻坚能力和打击突出犯罪的实效。同时,不断加大刑事科学技术设备的投入力度,提高现场勘查、发现、提取、比对、固定证据及在日常管理、侦察破案中发现和掌控违法犯罪分子的能力,逐步增强打击犯罪的精确性、搜集固定证据的高效性。

(四)实行警务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度。公安机关要加强公安作风建设,积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坚持和完善制度,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积极处臵群体性事件,主动做好“超前防范”、密切警民关系工作,全力维护稳定。一方面,要公开办事的政策、内容、程序、时效、结果等,在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同时,促使民警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另一方面,按规定把公安机关的工作权力的运作告知广大群众、呈现给社会各层面,积极推行执法运行的公开化,实行阳光作业。严格加强警务监督,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工作落实。尽力消除群众对我们的疑虑,从而更加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以教育训练为突破,不断增强公安队伍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教育训练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基层在职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纳入系统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有效避免教育训练工作中的低水平重复和资源的浪费,使教育训练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要加强公安队伍的基本功训练和实战训练,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要将教育培训与民警的工作需要结合起来,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以业务骨干授课等形式为措施,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培训的品位、层次和质量。同时,教育培训要着眼于实战需要,做到学以致用,从根本上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同时,设立教育训练专项资金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教育训练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要通过建立健全民警教育训练档案,加强对教育训练工作的量化管理,并把民警的教育训练水平作为衡量和考察民警综合素质的重要参数,与绩效考核工作挂钩,落实奖惩措施。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放在培养公安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和解决部分民警“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的问题上,通过划定合格标准,严格考核测试,摸清基层队伍的实际状况,开展分类培训。

(五)坚持从优待警,激发内在活力。坚持把解决公安队伍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工作问题与解决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和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落实从优待警相关措施,凝聚警心,调动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一是抓好政治保障。要切实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切实让各级干警感到“有为就有位”;要解决民警的政治待遇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一系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新机制、新举措,注重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和提拔干部。二是抓好经费保障。要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保证足够的办案经费和必须的警务装备,全面落实津补贴制度,促进基层单位和广大民警集中精力抓好本职工作。三是抓好维权保障。民警及家属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被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以往处理类似问题,由于担心群众误解,多数情况采取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导致一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畏手畏脚,不仅极大地挫伤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而且直接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为此,要将维权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维权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四是抓好解困保障。要帮助民警解决家庭的各种实际困难。在帮助解民警困难的同时要多留心、多关心、多操心,利用一切有利资源做好工作,让广大干警无后顾之忧。

(六)深化竞争,加强考评考核一是加快改革步伐,坚持与时俱进、任人唯贤,不断深化以竞争上岗、全员优化组合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并不断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创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效能,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奋发向上的紧迫感二是积极创造条件。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把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干劲大等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强化考评考核。要以明晰权责、量化任务为重点,根据各个岗位、各项工作的类别、性质和特点,细化工作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并辅之以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并完善量化管理考核机制,综合考评,奖优罚劣,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增强战斗力。在新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推进公安机关更好地担负起巩固我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努力开拓公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