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继续教育对象。学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

1、一德四新所涉及的内容

2、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性教育内容

3、名优教师、骨干教师的各类培训班、研修班

4、新教师上岗培训

5、教师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

6、学校组织的二级培训及校本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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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计算机的培训不受年龄限制,均需达到国家规定水平

6、普通话培训与考核,1955年以后出生的一般教师需达到二乙,语文教师达到二甲(1970年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达到二乙),考核以合格证书为准

7、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应当取得72个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个学时,按规定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