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调研报告
顺应时代要求创建学习型法院
“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党中央的要求,是现实的呼唤。面对日新月异的新时代,创建学习型法院,提升法院形象和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为此,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院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起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明确时代要求,深化“创建学习型法院”重要性的认识
为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湖北英山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是连续三年相继开展了“学习年”、“素质年”、“规范年”活动,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局、室、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使创建活动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并驾齐驱,成为一项持久性、长期性和常规化工作;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组织保证、学习内容、方法以及考核的配套机制均做了明确规定,并对学习时间做了科学安排,规定业务庭周一上午、周五下午不安排开庭,以保证每周都有专门时间组织学习;另外,还把学习期间不得请假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明文规定下来,由此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开展“三个想一想”大讨论活动,即想一想我们是不是适应新形势要求,想一想我们的岗位要求我们做什么,想一想我们应该如何在工作中加强学习,提高司法能力。通过讨论,使全院干警都清楚地看到自己在知识结构中存在的缺陷,认识到知识经济时代,每个人必须接受最新的教育,必须持续不断地增强学习的能力,认识到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把终身学习作为一种自觉的人生追求,从而增强了大家参与学习和坚持自学的自觉性。
二、采取有力举措,营造“创建学习型法院”浓厚学习氛围
在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中,该院把法院系统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1、领导干部言传身教。我院党组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学习,在全院上下形成学习的风气、研究的风气、探索的风气、实践的风气。在创建学习型法院过程中,该院党组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深学政治理论,精学审判业务,勤学修身知识;带头参与省院、中院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由此对干警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多年来,该院党组从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成果等方面,不断完善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制度,使该院党组成为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先行者。班子成员在分管庭、室的学习活动中,发挥指导作用,组织好分管干警的学习活动,真正成为学习的表率。近几年来,全院逐步养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充分显示了创建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2、强化政治品德教育。一是抓时事政治教育。先后请县委宣传部干部、县党校老师,为全院干警做专题理论辅导,做时事教育报告,使工作方向明确,使学习充满动力。二是抓警示教育。组织干警经常性收看一些警示电教片,请县纪委干部作遵守党规党纪讲座,不断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打好防疫针。强化《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最高院“五个严禁”》等相关规定的学习,通过召开院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引导干警必看、通读并熟知内容。三是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当法官好、当好法官”、“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讲学、自学、交流、演讲会、座谈会等多种方法,认真研读教育读本,通过记笔记、写心得、勤交流、看报刊网络经典文章等多种方式,生动活泼的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博大内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立警为公、一心为民”的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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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后勤保障机制。建设学习型法院必须舍得投入,每年挤出一定经费,来保证法官培训的经费支出。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建立学习奖励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活动、表彰先进,坚持对参加各类国民学历教育取得法律本科文凭的一次性奖励800元,对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外出学习、考试的人员适当补助。
3、考核激励机制。该院将把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庭室”列为年度内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要求各位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年终进行专项总结。把干警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使学习、考核、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激励投入机制。对于攻读高层次学历的法官,对于开展调研工作取得成就的人员,从学费补贴、学习时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对于在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不参加岗位培训的,依照有关规定,推迟或取消续职、晋职、晋级;由此来增强干警学习的紧迫性和责任心。
4、健全任用机制。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目的就是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人才支持。该院党组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用人制度,坚决打破暗箱操作、论资排辈等选人的陈规陋习,建立竞争择优机制,以公开的办法、民主的形式,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遴选出来,宣传出去,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当其用,在全院上下形成一个“强政治、重业务、尊人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