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初,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决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列为20*年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教育系统近年来纠风治乱、端正行风的重要抓手之一。近年来,我们会同市物价、财政、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市中小学违规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20*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今天,我们和市物价局一起,代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召开*市区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全面部署20*年秋学期市区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做好今年秋学期的教育收费工作,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下面,我就如何切实做好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

近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区各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事关教育改革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投入了大量精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端正市区的教育行风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市直教育系统已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行业,我们教育系统有些学校、单位还成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兵单位。据统计,全市20*年共清理学校乱收费195.25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93.18万元,调查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34件,有3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今年1—6月份,全市教育系统共受理教育乱收费举报116件,立案调查9件,结案7件,处理责任人15人,其中撤销校长职务1人,受其它党纪政纪处分7人,清退违规收费53.93万元。教育乱收费的越级信访已从20*年同期的136件,下降为57件,同比下降58.1%。为了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市区各学校还认真落实学杂费减免的有关政策,据统计,去年仅市直教育系统就减免中小学学杂费3538人次117.59万元。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市区的教育收费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从今年7月份市长热线电话情况通报来看,7月份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有33件,占总数的9.7%。当前市区教育收费工作虽有所好转,但形势仍非常严峻,今年市纠风办治理教育乱收费的1号交办函,就是我们市区学校的乱收费问题。再从全市范围看,

六、七月份的教育乱收费越级信访,已上升为全省的第二位和第一位,分别达到16件和19件。中小学乱收费还没有走出年年治理、年年反弹的怪圈,超范围、超标准、不规范收费和搭车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感到压力很大。从近年来群众反映和我们查处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费项目乱。利用节假日补课和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今年暑假补课乱收费、有偿家教乱收费的举报几乎是天天有;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各种竞赛,收取费用;打着学生自发、自愿的旗号,收取班费;未经批准收取招生报名费;以办所谓的“快班”、“小班”、“重点班”为名义,强制学生补课并收费;少数教师擅自从外面购买资料,强行高价推销给学生,强行要求学生征订名目繁多的报刊杂志;有些学校及老师违反规定,强迫学生参加保险;有的学校没有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收取诸如学生证制作费、毕业证书费、洗澡费、课桌椅费、电影票费、游泳票费、围墙加固费、自行车管理费、卫生费等等。二是收费标准乱。从今年春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的收费政策,对中小学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五项服务性收费(住宿费、体检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代办校服费和学生蒸饭及代伙费),高中的学费、代办费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的学校明知故犯,总是想多收一些。为了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校校通”工程,不少地方经过多方协调努力,好不容易争取了上机费这个项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办学经费不足的矛盾,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一些没有配置微机教室,或者虽有微机教室但没有正常开课的学校,甚至不开课的学校,也照样收上机费,扰乱了正常的收费秩序,学生和家长的反映非常强烈。三是收费行为乱。主要表现在:少数学校收费随意性太大,不坚持“一次性”收费原则,而是今天5元,明天10元。中途零星收费,虽然金额并不多,但影响极坏,群众对学期中途零星收费可谓深恶痛绝;代办费结算不及时、不透明,上级规定是“多退少不补”或“多退少补”,但不少学校退得少、补得多,有的干脆有结余也不退,帐务不透明,有的甚至要求将结余的代办费统一捐赠给学校;收费不开票,或者不开正式票据,或者多收少开,或者以上级主管部门的票据未发下来,待以后正式票据发下来再补开票据为借口,欠拖不开,或虽开了票据,而存放在班主任身边,学生及家长根本拿不到缴费票据。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高度重视。

二、统一思想认识,坚决遏制市区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关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教育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和形象,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自身做起,切实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治理乱收费的各项工作,坚决打赢八、九两个月的攻坚战,确保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争取资金,增加学校的教育经费,缓解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的压力,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要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尽量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新学年市区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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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助学工作,赵鹏市长代表市政府在几次大会上向全市人民作出庄重承诺,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为将我市的扶贫助学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逐步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49号),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子女入学费用减免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文件要求各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对本施教区内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必须在有限期内)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享受“一免一减”待遇,即杂费全免,课本费减收50%;属于孤儿的,实行免费教育;“三残”儿童少年在公办特殊学校就读的,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农村低保对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在所在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两免一补”待遇。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学的学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各中小学学、杂费减免比例为收费总额的15%,如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年份,减免比例还可适当提高。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向贫困群众送温暖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从教育部门来讲,能否做好扶贫助学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的实施,直接关系到《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直接关系到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的顺利开展。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坚定不移地抓好扶贫助学政策的落实。根据市政府盐政发[20*]149号文件要求,我们打算在开学后9月15日左右会同工、青、妇、红十字会和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扶贫助学献爱心活动。

同志们,教育收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是人民的呼声,形势的要求。今年秋学期开学在即,我们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