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考核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经济运行的预警、预测,并做好建强工作。认真编制和下达《2012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2012年是全省第三轮建强工作的最后一年,我委将继续按照省建强办关于开展第三轮经济强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区县建强工作的协调,并组织落实好省、市各项促强政策,确保各项建强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在第三轮建强综合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为加速发展,带动全省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充分发挥市是带动全省发展的“火车头”、“发动机”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抓项目就是抓机遇、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及民生工程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积极与省发改委对接,力争列入2012年省重点项目,同时主动了解项目单位在推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单位帮助解决,争取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完工、早见效。根据我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库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
(三)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协调管理,尽快发挥投资效益。一是加强对已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跟踪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保证建设项目按计划推进和完成。二是按照明年国家投资安排方向,做好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养老设施试点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等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向我市倾斜。
(四)以“喜迎民运会、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筹备工作,努力促成奥体中心(二期)等体育场(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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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八)认真编制“十二五”规划。当前已进入“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关键时期,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对接,认真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提高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积极配合好规划的编制工作,本部门、行业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要争取进入省、市的规划中,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协调发展奠定牢固基础。
(九)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在建的中央、省、市重点项目的资金监管和质量监督,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度和督查,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强化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进度推进。
(十)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履行干部选任手续。根据我委新出台的“三定方案”,继续抓好我委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新增干部的调动手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继续深入开展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读书日”等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