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人事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各个阶段经营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促进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迈进,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本着适用、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主管部门为人事部,对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标准、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会统筹、员工考勤、员工培训、员工招聘(解职)等内容。

第二条人事部主要管理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规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

3、负责起草并不断完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制定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根据员工实际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人员培训计划

6、负责员工的社会统筹、保险办理

7、负责办理员工辞职、辞退及内部调配手续,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8、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管理手续。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

1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及少数特聘人员(如保洁员),其享受待遇在聘用合同书中予以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人事部同意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约束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原则。“任人唯贤聘用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等,以适合所任职务或岗位为考察标准,择优录用”。

第七条。

第八条公司副总经理(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主管的聘用由总经理(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普通员工的聘用,由人事部负责。

第九条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各部门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岗位技能学习达到“一专多能”,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提高效率。

第十条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编制程序: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事部将进行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的调查,各部门根据下年度人员需求情况,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报人事部

2、人事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及公司的经营计划,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3、经总经理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部办理招聘、入职手续。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

1、人员需求部门负责人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

2招聘文件。

2、人事部制定招聘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人事部按照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用人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4、人事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选定聘用人员

5、人事部负责通知被聘用人员报道时间,进入试用期管理,并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疾病者

6、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者

7、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公司招聘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并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用。

第三章试用

第十四条受聘人员均应经过试用并合格后方可正式任用。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第十五条受聘人员的试用在其所在部门进行,人事部负责监督。以到人事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六条试用期人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应聘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人事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后告知其试用期及注意事项。第十八条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本企业工龄从正式聘用之日算起。

第十九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试用人员不得向公司索要任何补偿: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三天;

3、试用部门认为其不适合工作岗位;

4、隐瞒入职前的违法违纪行为;

5、提交的个人资料经查证有虚假成分

第二十条试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经人事部分派试用工作后,应立即赴指定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岗位,无故拖延一天未到岗者取消试用(事先书面呈准者不在此列)。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的考核: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到人事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并根据自身表现,实事求是地填写“自我评价”

2、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根据试用人员的表现,公正地填写考评意见

3、人事部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并填写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良好”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人事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薪酬标准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二条被正式聘用的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通告、公告。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勤奋工作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学员

3、坚持“质量第

一、用户至上”原则,努力杜绝可能给客户带来不便的任何失误

4、培养创新能力,通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同步

5、讲求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具备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坚韧不拔,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四条员工行为准则: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2、不得经营与公司类似或与职务有关的业务

3、努力提升工作技能,做事精益求精,务实高效

5

4、不泄漏业务或职务秘密,不利用职权营私舞弊,不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6、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外出

7、工作时间不准离开岗位,却因有事须经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8、注意保持公司及办公室的环境整洁

9、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10、通力合作,同舟共济

11、各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要注意自身涵养,团结带领本部门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精神愉悦的投入工作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工资构成。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奖励工资)五部分。

第二十六条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按月、季度、年度发放。

第二十七条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八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湖北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其它福利。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二十九条员工作息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

30.第三十条员工每天早晚各一次在打卡机输入指纹。考勤员每月底将打卡机数据统计后制成考勤表,人事部审签后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6第三十一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

1、迟到。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30分钟以内。

2、早退。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30分钟以内。

3、旷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旷工:(1)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2)当日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4)当日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5)病假: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之前,或事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及时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事假:事先填写书面请假单并经逐级批准后休息。请假未满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7)公假:下列情况经批准后可享受公休假;

a.行使选举权;

b.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召开的代表会议;c.担任人民法院的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d.出席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大会;e.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颁奖大会。

(8)福利假。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婚、丧、产、探等福利假。第三十二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2日(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3-5日(含)报副院长批准,5日(不含)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第七章考核及变动

第三十三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

7晋升(降级)、提职(降职)、奖励(处罚)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的变动主要指部门负责人(含)以下的员工,包括岗位变动、晋升、降职。

第三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报人事部备案。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事部共同考核后,由人事部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顺利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三十九条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申报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条惩罚。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

第九章培训

8第四十一条学院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提倡“一专多能”,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员工培训由人事部会同其它部门,通过分析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三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指新员工入职上岗前的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一般为:

(1)学院简介、人事管理规章讲解;(2)企业文化教育;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4)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岗位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特定目标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1)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2)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3)脱产学习。

第四十四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四十五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第十章解职

9第四十六条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辞退”两种。

1、辞职。普通员工应提前5日、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

2、辞退。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任务,公司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予以辞退。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第十一章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部编制、修改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湖北绝对力量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第二篇: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责任感、归属感,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的聘用

1.每年年初总经理制订各部门的人员变动计划和招聘名额

2.应聘人员提供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

3.应聘合格员工工填写本公司员工信息档案表,新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辞退和辞职

1、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之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年累计无故旷工7日及以上者.

(3)、中饱私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酬金,及偷盗公司财务者。

(4)、工作懈怠不认真及因工作疏忽等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听指挥和安排调度,擅离职守,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影响恶劣者。

(6)、品行不端、行为不检,有酗酒,赌博,吸毒行为者及在职期间被拘留和刑事处罚者。

(7)、泄露公司机密及业务秘密,情节严重者。

(8)、为个人利益虚报发票、提高金额及冒领各项费用者。

(9)、年终公司业绩测评严重不合格者。

(10)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及转正合格后发现能力不强不能很好的胜任工作者。

2.公司辞退员工时,应于事前七日内告之,并出具《辞退通知书》

3.被辞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报公安部门,按

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辞退员工后,公司通知公司全体员工及辞退理由,同时亦书面形式告知其有业务来往的单位,提供新代替该职务和业务的员工

5.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总经理提交辞职申请,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办理移交手续,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交接工作,提供善后

6、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及时书面通知给公司全体员工及业务单位(同4)

7、辞退、辞职手续必须按以上程序办理,否则公司不配合人事、社保转移手续,以及造成的保险无法续交等后果,由该员工自行负责

四、教育与培训

1.公司举办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与培训,为公司打造高素质的销售队伍

2.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老员工负责或厂家专员进行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掌握自己分管业务知识,不断研究学习,锻炼自己,在公司业务领域开辟自己的天地

3、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并能学以致用,自己亲自为本公司员工培训,增强员工的综合素质。

4、费用报销。安排员工培训,学费差旅费按公司规定给予报销。

五、考勤管理

为了使本公司员工养成按时出勤的习惯,遵守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公司员工出

勤管理办法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1、公司员工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规定: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员工工作天数规定:

通常为五天制。周六周日安排员工值班,特殊情况的加班,根据公司需要总经理会提前通知

和安排。

3、一般出勤规定:

(1)迟到。到上班后10分钟未到视为迟到,半小时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有偶发事件迟到需报总经理核准,理请假手续。迟到次数的计算以月为限。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不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迟到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2)旷工。请假未批准或假期已满未续而擅自不到者,视为旷工。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加倍扣发。连续旷工3或全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者解聘。

4、公司员工加班: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当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必须在上班时间外完成,经总经

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加班,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班报酬按国家规定发放。

六、员工请假管理

为了使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请假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1.手续

公司员工请假,先领取《员工请假单》,填妥请假日期、请假事由及相关项目,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才可请假。

2.请假须知:

(1)公司员工请假单交由出纳存档管理,公司员工如遇急重病或突发事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必须在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口头请假,假满返回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得超过两天。

(2)员工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附有医院证明于当日或次日呈报总经理处,办理病假手续。

(3)员工请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公司可酌情不予准假、延期给假或缩短假期

(4)请假未核准而先行离开或假期已满且不到勤者,以旷工论处。

(5)公休假依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期休假.

(6)事假需本人亲自办理,提前申请,一般一次不超过三天,全年一般不超过二十天。负责公司可以耽误工作为由辞退员工。

(7)事假病假公司均以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前提,按照工资总额计算到每天的工资额给予当月扣除。

(8)婚假:公司员工结婚,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给假七天,早婚三天假期内工资照发。产假:男员工给予三天假期,假期内工资照发。因公司无育龄女员工,暂无女员工产假规定。

七、福利待遇

为了加强员工归属感,公司实行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企业凝聚力。每年公司发放节日津贴和奖金

1.春节,中秋节分别发放三百元的礼品

2.年底根据员工业务结合公司当年收益,发放奖金及红包。红包不低于500元,奖金根据业绩考核

八、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

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

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2)公司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等事项。

(3)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

(4)公司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

(5)公司重要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

(7)总经理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守的公司机密。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5.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员工不得泄露与不在此范围的其他同事,

不在范围的员工不得偷听打探公司机密和信息。

6.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7.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甚至开除,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签发日期:

第三篇: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员工合同管理

第一条:公司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本市劳务制员工和外省市劳务员工,称为公司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1.合同制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员工和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外省市员工,由公司按本市颁发的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2.本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本市下岗、协保、退休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其人事档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纳入公司管理范围

3.外省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户籍非本市的劳务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公司按本市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外省市劳动力综合保险的员工

第二条: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1.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合同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2.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劳务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书》,劳务合同参照《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第三条:合同期限

1.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与有固定期限两种;

2.公司规定新进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3.员工(含新进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限不满二年,合同订立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公司服务期限三年以上,合同订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4.公司在招聘录用时为员工支付给原单位赔偿费的或在公司工作期间接受由公司出资培训、学习考察的,需另签订延长服务期的补充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5.公司引进的特殊人员的合同期限,按双方达成的约定期限订立;

6.公司与劳务制员工订立的《劳务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第四条:劳动争议好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公司人事部门专职人员出面调解,妥善解决。

第二章休假请假

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周五;休息日:周

六、周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00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三条: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事假、工伤假、调休假等

1、病假:

1)病假者须持区级医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2)每月三天以内(含当月累计三天)的病假者,将《病假证明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生效。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证明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事后应及时补交《病假证明单》,否则一律不作病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3)每月连续三天或累计当月病假三天以上病假,须报公司人事部核准备案。

2、婚假:

1)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申请》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临时接替其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初婚婚假为5天,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的员工,初婚假期可增加5天,共为10天婚假。

3)非初婚婚假为3天。

4)婚假假期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假期计入婚假期。

5)婚假假期原则上一次连续休假,由特殊原因需二次休假的须报公司人事部批准,但跨度不得超过6个月。

3、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市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1)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申请》,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至人事部门备案;

2)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3)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可增加产假15天;

5)符合晚婚年龄的男性员工可在配偶生产后连续休假3天带薪假期;

6)产假期间的医疗津贴,按照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的《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由社保局统一支付。

4、探亲假: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父母不居住在一起,而且不能在公休假回家居住一昼夜的,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1)凡请探亲假者,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批准,并送公司人事部核准备案;

2)探亲假期逢节假日连续计算假期;

3)探亲假应一次用完;路程假期另计。

5、丧假:

1)凡请丧假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批准;

2)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准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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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相关文件:

《编制确定调查表》、《编制变动申请表》、《用人申请表》、《签呈》、《面试测评表》、《试用员工考核表》、《解聘申请表》、《岗位变动交接单》、《人事变动登记表》、《劳动合同续签表》、《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招聘时限标准》《试用期劳动合同》、《保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