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号),设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区卫生局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相关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本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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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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