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供电分公司调度通信运行管理规定[全文5篇]

重庆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运行分析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运行分析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各种运行参数的详细记录,对设备、系统运行情况作出全面分析,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并为设备、系统改进,运行操作改进和系统运行方式的改进提供依据,从而不断提高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和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重庆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下简称分公司)信息运维部各级岗位分析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分公司信息运维部各级岗位及有关人员。

第三章运行分析内容

第四条运行分析应有班分析、月分析和专题分析。

第五条有班分析内容主要由运行主值、班长进行。

第六条按交接班制度的规定,在接班前对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对于异常情况进行预检查,班长进行分析。

第七条发现设备运行参数超限有报警时,应及时分析,如确系超限,应及时报送调控中心,由调控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按巡检制度的规定,在巡检时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情况应及时汇报,分析和作好记录。

第九条对有重大缺陷的设备要重点监视分析。第十条在操作过程中以及运行方式变化,对有关的参数应及时分析,如有异常,应调整并记录。

第十一条班长分析内容:

(一)按交接班制度在接班对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对前一班的运行分析中提出的异常情况在接班后进行检查和分析

(二)交班前,查阅各岗位运行日志

(三)认真听取主值及巡检人员的汇报,对于可疑和明显的异常现象或超限现象立即组织分析,提出对策,并汇报给部门领导

(四)对主值、巡检人员的分析意见和处理对策作出判断、补充和修正

(五)对本班所遇到重大异常运行情况和异常操作情况的原因和对策必须详细分析,并记录交接班簿内

(六)组织好在调整操作过程中对有关的重要参数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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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重庆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