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氏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目标责任书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贫办〔2014〕27号)和颍上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颍扶贫办〔2014〕1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皖扶贫办〔2014〕27号)和颍上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颍扶贫办〔2014〕11号)精神,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任务。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2.建档立卡规模。按照上级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根据统计调查数据2013年底全镇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863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由镇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村居。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由镇政府按照上级扶贫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各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

镇政府分解建档贫困人口的规模。按照镇分解到的建档规模,在2013年贫困检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村居。此项工作在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13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扶贫户名单,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镇政府将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与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此项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扶贫手册》。此项工作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省扶贫办将录入数据在全省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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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与镇区发展相结合,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建档立卡领导小组,各村也要设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强化宣传培训。各村要统一部署,召开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将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五)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适时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专项督查。以抽数据质量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手段,以适当方式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要及时解决因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印发的矛盾纠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