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五常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发[2016]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合建立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经办管理资源,统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到2018年1月1日全面实施我市管理体制统
一、政策制度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先整合管理体制、后整合政策制度原则,2017年5月底前将新农合职能、机构和人员、基金、信息系统、档案和资产整体移交给人社部门,完成经办管理整合工作,2017年7月底前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2017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市政府成立五常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宣传部、人社局、卫计局、编委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牵头部门为市人社局。
(二)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全市同步开展原卫计部门新农合职能的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移交任务。移交期间做到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政策不变,不影响群众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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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筹资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3.统一保障待遇。按照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待遇不降低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4.统一医保目录。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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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如期完成整合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英波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唐艳坤任副组长,宣传部、人社局、卫计局、编委办、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五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2018年医保费统收,医保待遇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五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程二雪同志担任。
(二)落实责任分工。按照职能分工,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人社局负责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经办服务、督促指导和宣传培训;卫计局负责做好相关的新农合职能、经办机构、人员基金等移交工作,参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制定、调整及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督促指导基层机构继续履行原承担的新农合经办职责;编委办负责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划转工作;宣传部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宣传工作,通过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发改局负责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察局负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严肃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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