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质量的几点思考★

提高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质量的思考

汤和明

2011年第2期——党的建设

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在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近些年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扩大选拔任用干部民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仍然存在民主质量不高的问题,如“以票取人”、“民意失真”、“拉票贿选”等。如何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质量。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党性原则,提高用人制度的执行力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党性修养,严防少数领导干部在用人上的个人主义。特别是一把手要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山头,一碗水端平,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单位的风清气正。二是组织人事干部要当好选人用人的“守门员”。要严格职业操守,恪守公道正派,悉知党的干部选拔方针政策,模范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客观公正向党委(党组)报告选人用人实情。三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分析检查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上下功夫,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向,着力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以民主公开促进公平公正,保证选好人、用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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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群众满意度等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各方面发展。在考察空间上延伸,如对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不仅要在内部考核,而且还要延伸到服务对象中去。在考察时间上延伸,不仅考察8小时内,还要考察8小时外。对3年内交流的干部,不仅要考察现单位的工作情况,还要延伸到以前工作单位考察,进行综合评价。三是要认真分析、综合比较。通过“五看”认真分析推荐票数的真实性,即看推荐部门和单位党风是否清正、民风是否淳朴、内部人际关系是否融洽;看参与推荐者的整体素质是否高,能否顾全大局;看参与推荐者对优秀干部的了解程度;看单位领导平时的作风是否扎实,对下属人员要求是否严格,有无宏观驾驭能力;看被推荐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对推荐票数的影响。把得票情况同以往推荐测评、平时掌握了解、年度考核和民意调查等各方面情况结合起来,相互印证,综合分析,全面衡量,择优选拔,避免使用干部简单以票取人。

五、加强监督约束,规范选用行为一要建立多维立体监督网络。在监督主体上,要坚持目光向外,拓宽视野,整合党内专门监督机构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及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在监督方式上,要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人事讨论列席旁听制度,在人事任免讨论时,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党委(党组)会议。在监督制度上,要不断完善保密、保护和激励机制,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行为,让群众放心监督、大胆监督。二要落实责任追究。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在民主推荐、考察、酝酿、任用决定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内容,规范责任追究形式。三要严防不当竞争。进一步明确违规投票与正常争取民意的界限,制定禁止投票贿选的具体制度和查处办法。凡以钱财交易、请客送礼、承诺回报、封官许愿、搞小团体等方式得票的,应一律视为违纪违规,坚决予以查处。四是规范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

凡是提交党委(党组)会上讨论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纪检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征求意见材料。没有征求意见的,不应上党委(党组)会议讨论。■(作者系湖北省水利厅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