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系统消防实施方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降低火灾发生起数和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下称《纲要》)、《全市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方案》、《全市消防安全宣传百日攻坚“风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决定迅速在全市安监系统掀起宣传教育活动高潮,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高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安监系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二)明确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工矿商贸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推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努力提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形成企业员工人人懂消防全体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市安监局成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综合协调本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相关事宜。
四、任务分工
全市安监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分局)负责辖区内本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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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注重实际,保证效果。要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使消防宣传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协调,发挥职能。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集中宣传培训,全力营造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的格局,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广泛重视,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督促指导,狠抓落实。为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市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现场督查和定期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活动的督导。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严格按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对各地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