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长效机制建立思考

从**年10月起,**州决定对年龄在60岁以上,年人均纯收入在637元以下的农村绝对贫困老党员,以及身患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党员实行每月50元的定额补助。以上举措,标志着**州初步探索出了一套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各种力量齐抓共帮、扶贫济贫的新机制,使关爱困难党员工作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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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对农村贫困老党及身患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进行定额补助,充分体现和发扬了我党关心、爱护老党员的光荣传统,使他们老有所靠,贫有所依,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对进一步改善老党员的晚年生活,激励他们为党的事业继续发挥余热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我州各级党组织关心、爱护贫困老党员探索出了一条可资借鉴的经验,从而使我州关心、爱护贫困老党员的工作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