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才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市提前五年实现全面小康,现就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

1、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为本和人才资本是最重要资本的观念。只要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都是人才。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紧紧抓住培养现有人才、使用优秀人才、引进紧缺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总体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人才队伍,一支具有开拓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一支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学术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活跃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漂河在中原城市群中加快经济隆起,建设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率先在中原地区实现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提前五年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3、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突出加强农村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高中阶段毛人学率达到80%以上。不断调整教育结构,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我市各类技能人才。规范和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4、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围绕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创建学习型社会。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五年内使各类在职人员普遍轮训一遍。健全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学习培训情况与考核、奖惩、晋级(职)挂钩,督促各类人员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完善在职学习制度,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经单位同意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单位可给予一定补贴。加大境外培训力度,定期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派有发展潜力,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的中青年人才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分层次选送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到国内著名高校进修。

5、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每两年组织一次漂河市技术能手评选活动,为技能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全面推行和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技师考核评价制度。到2010年,全市高级技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0%以上。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整合农业人才资源,市、县、乡分级组建农业技术讲习团,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开办农民技校,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大批“土专家”、“田秀才”。认真落实教育部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依托电大远程教育,加快培养农村高等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支持农业专家在农村创建示范基地,引导农民科学种田。打造“劳务经济”品牌,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劳务输出培训和农民转岗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2010年,全市累计培训农民工so万人次以上,建成2个全省技能人才输出基地县,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劳务输出专业乡村。

7、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人才一视同仁,在人才选拔、政府奖励、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等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才工作环境。

三、完善人才使用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8、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按照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德才兼备的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常性考察和任期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核评价工作,突出对经营业绩、综合素质、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主要看其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技术学术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技能人才的评价主要看职业能力和水平。

9、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地域、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落实辞职辞退制度,积极探索疏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办法,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每年从省内外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跟踪培养,到2010年,乡镇正职要有一定数量的选调生,要注重选拔优秀选调生充实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以推进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以聘代评步伐,到2005年,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制,除政策性安置人员外,补充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10、建立与业绩紧密联系的分配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鼓励收人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各类事业单位都要制订搞活分配的意见,健全业绩效益评估制度。财政定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从本人所创造的纯收益增值中拿出20%-35%,作为奖励资金或由其自主分配。对特殊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年薪等特殊的分配形式。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完全放开。事业单位业绩突出的人才要优先推荐到领导岗位或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鼓励高层次人才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投资创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经法定机构评估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人股的,所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约定。科技人才承担政府科研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可获50%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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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纳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级、分类、分层次联系人才制度,热心为各类人才办实事、办好事。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注意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把人才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21、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用人单位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对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和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增强全社会的人才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我市过去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