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江西省第二十届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江西省第二十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十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赣教电字〔201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鹰潭市电教馆具体负责组织参加全省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文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可登陆江西省电教馆网站(www.6dgww.com)后,将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于5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

参赛者同时按要求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将登记表及作品于5月15前上报到鹰潭市电教馆(附电子文档,使用excei制表)。市馆于5月30日前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完成参评作品的审核任务,进行市级初评后并报省馆参加评比。

六、活动作品选送日期及评比时间

1、多媒体课件类活动

5月15日以前,各县(市、区)电教馆和市直学校要集中将教师的课件上报市电教馆。

2、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电教录像课)类活动,由各电站或学校自行拍摄,市馆不组织拍摄

3、电教论文活动,在5月15日以前,各县(市、区)电教馆和市直学校将教师的论文统一报市电教馆

4、系列学科课程资源

6月15日以前,各县(市、区)电教馆和市直学校组织参赛老师通过网络平台报送参赛作品并对该作品进行投票,并将参赛所需材料报市电教馆。

5、活动作品评审费

按赣计收费〔2003〕397号、赣电教字〔2003〕25号文件代收。

七、奖励办法

1、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评比设市级奖。凡获省级奖的,可同时获市级奖;对没有获省级奖的,可扩大范围作为市级奖来评比,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2、设最佳组织奖4名(以县教育局、市直学校为评比单位),颁发奖状。最佳组织奖的评比要求是:活动重视,布置及时,组织严谨,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参赛人数和获奖人数多,有书面的组织情况报告,并上报市电教馆。

联系人:郭绿梅

电话:6222169,13970175919

鹰潭市教育局2014年4月9日

鹰潭市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4月10日印发

第二篇:关于组织参加江西省第二十一届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江西省第二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第一幼儿园: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电字[2015]3号《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和鹰教电字[2015]5号《关于组织参加江西省第二十一届中小学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县电教站决定组织参加全省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文件

各校可登陆江西省电教馆网站(www.6dgww.com),将活动文件打印下发,及时组织教师参加。

二、活动对象

(一)常规作品。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和教育资源应用课例参加对象为全省“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学点教师。机器人教学课例参加对象为全省开展了机器人教学的学校教师。移动终端课件和移动终端课例参加对象为全省电子书包试点项目学校教师。

(二)系列学科课程资源。全县普通中小学校。

三、活动项目

1、多媒体课件

课件: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

目的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可以是针对某些知识点,也可以是一课时或一个教学单元内容,制作工具和呈现形式不限。单纯的教学媒体资源以及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不属于课件范畴。

作品分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含幼儿园)进行评比。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2人,同一作者限报1件。

2、移动终端课件

移动终端课件。利用移动终端的多媒体交互性,将图、文、声、像等多种表现方式有机结合,表达和传递教学内容,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进行教学设计。

作品分中学组、小学组进行评比。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1人。

3、学科主题社区

学科主题社区。是指学习者基于某一学科主题,基于网络开展的自主探究和协作学习活动,以促进学习者知识建构的学习型组织。社区成员可通过bbs、聊天室、博客、sns等交流互动工具在一个共享的虚拟空间中分享知识与经验,进行沟通与合作,共同参与活动,共同解决问题,建立良好而密切的关系。

在社区中不仅存在学习者与媒体界面的交互,也存在学习者与学习资源的交互、学习者之间的交互,最终实现学习者新旧概念的交互。社区应提供多种的学习活动来促进社区的管理和成员的交流,提供多种学习资源及其检索工具,提供个别化学习方式和协作化学习方式等。

作品分中学组、小学组(含幼儿园)进行评比。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三人,同一作者限报1件。

4、主题教学网站

主题教学网站是指依据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围绕特定学习主题,提供网络教学功能与支持服务的数字教学资源,以帮助学生掌握有关知识,增强综合能力。其核心功能是网络教学(学习)与支持服务,主要表现为主题学习相关内容的呈现与网上学习活动的组织。

作品分中学组、小学组(含幼儿园)进行评比。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5人。

5、微课

“微课”是指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帮助学生掌握课堂教学中单个知识点为目的,以视频为主要媒体形式的数字教学资源。“微课”的核心是教学视频,针对不同需求,视频内容类型有知识点讲解、操作过程演示、模拟与实验等多种;此外,“微课”作品中还包含相关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练习测试及学生反馈等辅助性教学资源。

作品按中学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学科进行评比。每件作品的执教教师限报一人。

6、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是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重点把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

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

作品按中学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学科进行评比。学科要求幼儿园:不限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

7、交互式教学课例

交互式教学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交互式教学媒体(电子白板等),把交互式教学媒体作为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体现以教师教和学生学互为主体的交互式课堂教学新模式的课例。课例应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在教学设计、教学实践中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促进师生、生生、人机在课堂中更加互动,让教学过程充满个性化、人性化。

作品按中学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学科进行评比。学科要求幼儿园:不限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每件作品的执教教师限报一人。

8、机器人教学课例

机器人教学课例。指机器人课程教学实录,建议同时提供机器人设计思路,包括调试难点解决、关键技术分析、完整程序等。

作品分中学组、小学组进行评比。

9、移动终端课例

移动终端课例。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移动终端技术,把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作品分中学组、小学组进行评比。

全省电子书包试点项目校要求每位实验教师报送一件。

10、教育资源应用课例

教育资源应用课例。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作品按小学组分学科进行评比。

11、电教论文

电教论文。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围绕现代教育技术进行研究与论述,包括对现代教育技术本身的研究和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研究。

作品分中学组和小学组(含幼儿园)进行评比。

12、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

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应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方面内容。

作品按小学组分学科进行评比。学科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美术

13、系列学科课程资源学科课程资源的类型

全省中小学现行教学版本的所有学科。包括以下四种类型。①微课;②教学课件;③教案;④试卷

报送人教2011课标版和非人教版教材的学科课程资源的学校须在上传资源前,向省电教馆软件部提供该教材完整的章节目录,待完善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资源分类后再行上传。

四、活动作品上报方式

所有参加人员均须通过网络平台报送其作品,上报的同时其作品即通过展示活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并对该作品进行投票(每个账号每天可投票一次,公众投票情况在评审中占权重的5%)。作品上报截止日为5月30日,公示及投票截止日为6月20日。

参赛者同时按要求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将登记表及作品于6月3日前上报到县电教站(附电子文档,使用excei制表)。

联系人:吕春笑

电话:588576213870185135

余江县教体局

2015年4月20日

第三篇: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典型的正面导向作用,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二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1.参评人为近5年以来我院的专科毕业生或在校大专

生,要求已经在我省自主创业。

2.参评企业以零起点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为主,所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3.企业文明经营,管理规范,与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薪酬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按时发放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5.遵纪守法,不偷税漏税,无诈骗等违法犯罪记录,为社会和员工所认可,企业信用良好

二、推荐步骤

1.请每个二级学院酌情推荐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或在

校生)1—2名。

2.学院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省厅

三、报送要求

1.创业事迹要求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事例生动突出,能体现候选对象激情创业的精神风貌,富有感召力

2.要求报送个人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并填写“创业之星”推荐表,以及提供工作照和2寸彩色证件照片各一张

3.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日16时之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至招生就业处孙媛老师(2号楼107室),联系电话:8527131,手机号13806368063

第四篇: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模版)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单位)、乡镇(开发区)中心校:

现将《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读书系列活动,以此推进书香校园建设

2.各学校要成立经典诵读和演讲活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根据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推荐书目,广泛开展以读书成长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3.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评选出优秀文章,并于8月25日前上报区教体局基教科,每个单位(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限报3篇,征文要求报送打印稿(一份)和电子稿

联系电话:5130281邮箱:p5130281@126.com.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华促会各成员单位、民进各市委会:

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以下简称“民进山东省委”)联合举办了山东省首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得到了各地和中小学校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在中小学生中掀起了读书热潮,为引导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在中小学形成浓厚的读书氛围,优化校园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开展好此项活动,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民进山东省委决定在今年联合开展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并在读书的基础上开展中小学生经典诵读、演讲和征文比赛等活动。

为了促进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主办单位制定了《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531-81916520)。

附件: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山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

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引导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激发读书兴趣,培养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充分享受读书和学习的快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并在读书的基础上开展中小学生经典诵读、演讲和征文比赛等活动。

二、活动主题

本届读书系列活动主题:阅读——享受智慧的生活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民进山东省委

协办单位: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爱书人集团公司、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社

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省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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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原则上要求家困生),按《第二届“励志成才”大讲堂活动座位安排示意图》指定位置就座,活动期间保持会场记录,不准接听手机,并将手机调整到静音或关机状态,禁止随意走动

2、请各位资助辅导员通知副书记到前排领导席就座,辅导员随本院学生就座

学生工作部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