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积极探索科学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途径和办法
注重实绩,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围绕如何科学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为选准用好干部服务,近些年来,我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不懈探索。
一、注重实绩考核的制度化管理
自1993年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把它纳入了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成立了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小组,作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明确了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人事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等19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近两年来,县委根据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上级要求,对原定的干部实绩考核指标、考核办法等又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修订完善了《桃源县凭实绩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和《桃源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县委文件明确规定:凭实绩用人,各单位推荐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是实绩突出的干部。干部实绩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实绩突出、实绩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对实绩较差的干部采取第一年教育,第二年诫勉,第三年降免的措施。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整个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县委组织部明确2名干部专抓实绩考核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对每个班子和班子成员建立了考核台帐和实绩档案,从而使全县实绩考核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注重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体系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注重加强干部实绩考核的成果运用
在干部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我们主要实行了三个挂钩。一是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近些年全县提拔重用实绩突出的干部380多人,对工作实绩不突出的干部进行教育谈话40多人次,诫勉29人,降免37人。二是与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岗挂钩。年终考核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领导班子必须实绩突出。领导干部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为优秀的,必须实绩突出或较突出;实绩一般的不得评为优岗;实绩较差的不得评为称职。副乡科级以上干部的年终评岗档次必须报经县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审查认定。三是与评先评模评奖挂钩。凡获嘉奖和优秀党员以上奖励的干部,或向上级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必须是经县实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由于加强了对干部实绩考核和充分运用了干部实绩考核成果,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了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得到了惩戒,在全县形成了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