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廉政风险汇报

规范程序强化监督

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船营区人民法院

2010年以来,按照市中院和区纪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的部署,我们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清权确权为基础,以廉政风

险排查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监控力度,努力构建符合法院审判工作特点

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基础

为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们从基础工作抓起,努力

做到“三个到位”。

(一)加强学习,思想认识到位。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了

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廉政工作的相关文件、规

定及各级领导讲话,统一思想,坚定抓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组

织中层干部和法官干警学习相关文件,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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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为避免办案人以拖延诉讼的方式协助请托人转移财产,逃避责任,明确规定申请延长审限和中止的案件,须经庭长、主管院长审批,报审判委员会批准,督促办案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于刑事案件,我院规定绝对禁止在办理缓刑案件中收取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手续费等费用。

因被告人缴纳罚金而影响刑罚的,一律报审判委员会研究。

三是规范执行程序。我院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查证财产工作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执行案件结案方式的规定》、《关于执行案件审批程序及重大事项实行合议制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定查证财产工作实行初查、复查和审批相结合。对所有未全部执行到位的案件,均需有8家金融机构出具的无存款凭证及房屋查档情况说明作为无法执行的凭证。同时,为避免执行拍卖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关于对拍卖程序进行法律监督的规定》,对评估拍卖的权限、审批程序作出详细规定,有效化解了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