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意见》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如中共新郑市委就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即把设立村级纪检委员,延伸纪检组织网络建设,作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突破口。

一、设立村级纪检委员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据此,中共新郑市委于*年7月,在全市325个行政村和21个社区居委会中,通过选举产生全部设立了纪检委员。为什么要在农村设立村级纪检委员呢。他们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思考:

设立村级纪检委员,是解决当前村组党员干部中存在问题的需要。近年来,新郑市农村和农业工作大发展,但总伴随着一种不和谐的音符,那就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不少村组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村务不公开,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举报上访问题大量存在,尤其是*年前后当郑石高速公路通过新郑境内时,一些村党员干部因贪污、挪用高速公路补偿款而受到了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与威信,制约着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设立村级纪检委员,也是完善当前农村党的工作体制的需要。通过调查研究,新郑市纪委认为,对于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市纪委、乡镇纪委离得远,被动地依靠群众举报查办案件方法单一,而且为时已晚。更为重要的是,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期处于“末梢”地带,一直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软肋”。因此,很有必要延伸纪检监察网络体系,在村级党组织中设立纪检委员,专门负责对村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负责村级的党风廉政建设,以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从而实现由单一的查办案件到预防、教育、惩治等多种方式方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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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村级纪检委员到底是干什么的,其工作职责又有哪些,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要求。对此,中共新郑市委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规定了村级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村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党风党纪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排查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村“两委”违规的决定和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等;协助乡镇纪委组织开展“两委”班子年终述职述廉及财务审计等工作;完成上级纪委安排的其他纪检工作任务。

确保纪检委员的监督权。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效能和作用,就要确保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督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为此,新郑市明确规定村纪检委员在乡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即纪检委员的产生必须经乡镇党委的批准,向乡镇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尽量排除来自村两委班子的压力和干扰,为开展工作解除后顾之忧。对纪检委员不但要求他们要经常走访党员群众,主动掌握和了解村里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村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积极开展对村组党员干部的监督,而且规定每月至少向乡镇纪委汇报群众意见和工作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汇报。此外,市纪委及各乡镇纪委对每个纪检委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进行了登记,初步形成了市、乡镇、村三级纪检网络上下联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

实践证明,设立村级纪检委员有助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总的说来,村级纪检委员的配备,使市、镇、村(居)三级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