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和陆丰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增强教育系统反对庸俗化、保持纯洁性的自觉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甲子镇小学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各面上小学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园)长为第二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责任制工作机构健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教学工作同分解、同部署、同落实

2、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实行民主集中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3、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依法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5、认真执行校务公开的规定,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对应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提高校务公开的透明度

6、重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专题教育,继续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完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7、确保各类考试安全。对涉及自己职责的各类考试各负其责,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无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二)确保新一轮校长换届风清气正

1、引导学校领导从大局出发,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好《党章》,严格遵守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正确行使职权,经受住党和人民的考验;严格遵守中央、省委、省纪委、汕尾市委、汕尾市纪委和陆

丰市委、陆丰市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和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

2、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在中小学校长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过程中搞拉票、贿选等活动、以及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攻击诬陷他人的违纪行为

3、严惩换届工作中搞封官许愿或为“跑官要官”说人情、打招呼的行为,严禁借提拔、交流、调整之机滥用公款、违规审批项目和发包工程等行为

4、严格执行公物移交、管理有关规定。工作有调整的校(园)长必须在接到调整任(免)职文件2个月内及时移交,归还一切公共财物。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办公用房的有关标准。

(三)强化和规范教育经费收支管理

1、各单位要制订和完善各项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狠抓监管,严格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2、深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市”活动为契机,从我做起,从本学校做起,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办学、违规收费、违规招生等乱象。

3、一切教育经费收支必须使用财税票据并全部纳入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责任追究

对于未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市教育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新一轮校长换届工作和教育收费问题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

陆丰市甲子镇中心小学(公章)责任单位(公章)

负责人:责任人: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甲子镇小学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

陆丰市甲子镇中心小学二○一二年三月

第二篇: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14年**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教育系统主要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为教育系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支持和保证,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本年度我县教育

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签订本责任书。

1、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各学校领导班子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各中心校对基层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学校(中心校)党政正职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学校(中心校)结合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与教育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继续以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开展相对集中的示范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强化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廉政文化进校园”各项活动。

3、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人事纪律,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带头管好家庭成员、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4、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情况,科学制定符合本单位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把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5、重点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市“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把手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发现乱收费行为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积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坚决杜绝“小金库”。

6、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不超标准收费,代收费项目不超学期结算。严禁中小学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复读班等。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禁教师私自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收费征订各种教辅资料。对出现乱收费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需追究纪律责任的,给予党政纪处分;需给予辞职、免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的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袒护、包庇违纪人员,或不配合执法机关履行职责,造成不良效果的,追究其纪律责任。凡受到责任追究的责任人,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在处分期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参加调资晋级、不得提拔重用,其所在学校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xxx县民政局

xx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xxxx年,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筑惩治和防御体系为载体,以推行“问责问廉问效”为抓手,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民政事业的不正之风,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政治纪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落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我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分解一览表的具体任务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考核、检查和追究等制度。1

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切实抓好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x发﹝xxxx﹞xx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发﹝xxxx﹞xx号)的贯彻落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二)健全理论学习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廉洁自律及党内监督等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制度的执行

(三)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警示训诫防线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党纪国法教育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大力宣传廉洁勤政典型,自觉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抵制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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