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发现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推进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科室)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3安全检查分类:

3.1季节性检查即: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参加人员为: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和车间主任

3.2节日性安全检查即:五

一、十

一、元旦及春节前的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参加人员为: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和车间主任

3.3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每月的2日上午9:30在科研搂一楼会议室集合,参加单位为安全环保部、办公室、工艺设备部、生产车间、电自仪部

3.4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由车间自行组织人员进行,但须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天的14:00前报安全环保部

3.5日常巡回检查。安全环保部、生产车间和职能部室至少每天检查两次,并将检查结果当天通知责任单位,各单位应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月终汇总后,于下月3日前报安全环保部。

3.6专项检查: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专业部门,每周一次检查,办公室对后勤每月组织一次检查。以上单位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天的14:00前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3.7各类安全检查由组织部门建立台帐

4.安全检查内容:

4.1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可靠,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4.2员工劳保穿戴是否规范

14.3现场环境卫生、物品定置是否符合要求

4.4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4.5岗位卫生和安全警示牌(板)卫生是否打扫清洁

4.6劳动纪律是否得以遵守,有无违纪违规现象

4.7部分关系到生产安全的工艺指标是否合格

4.8防护用品是否有效、可靠,存放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4.9现场检修票证是否齐全、规范,监护人是否坚守岗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10生产装置是否存在隐患

4.1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是否齐全、安全状况是否良好

4.12员工安全及业务培训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和建档情况

4.13外来施工人员管理情况

4.14其它安全方面的内容

5.隐患整改:

5.1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和“三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凡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5.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包括:隐患内容、整改意见、整改日期,隐患所在单位应按照要求按时整改、及时反馈

5.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完成

5.4各级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5.5公司应加强重大危险源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管理,对于整改不2了的重大隐患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考核

6.1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须按规定要求,按时组织(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有事须提前请假,但要安排合适人员代替,凡不组织或不参加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6.2在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参加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好检查记录,对存在应付,推委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40元的罚款

6.3各项安全检查(公司级、车间、各专业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按时组织安全检查,违者,对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次的处罚。没有按规定将检查结果报安全环保部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6.4各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或隐患整改)没有记录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没有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并安全环保部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6.5对查出的隐患没有按照“三定”和“三不准”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50-200元/项的处罚

6.6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没有按期完成的,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50-500元/项的处罚

6.7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应急防范措施,并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报安全环保部。凡能整改而未及时整改的、不能整改而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100元/项的处罚。

7.相关记录7.1隐患整改通知书

7.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

36.3安全检查表

第二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4.2.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专项安全检查

4.3.1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5相关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间、部门上报隐患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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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安监科查出的事故隐患,对所在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整改单位,一份存根。隐患所属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安监科和相关部门。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和不按规定期限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情况返回安监科的单位,对其处于50元罚款,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

5.3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50—500元的奖励。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5.4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公司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