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为:
(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将廉政建设纳入个人工作日程,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严格按规定推荐和选用干部,行使权力。
(四)积极监督局工作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
(五)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杜绝结婚丧事宜敛取财物。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谋取私利。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
(八)勤俭节约,不准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
局党支部年终将对每一位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定,对较差个人进行教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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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局长):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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