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调研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专题调研组
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十三五”时期全党全社会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为深入贯彻各级决策部署,今年市政协按照市委要求,围绕加快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对这次调研,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从课题选定、调研实施等方面给予了有力指导,市委书记余学友同志亲自出席市政协专题协商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各县区政协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参与,对调研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此次调研从5月份开始,历时4个多月,在市政协主席、各位副主席的带领下,调研组通过深入县区实地调研、外出学习考察、组织座谈、集中研讨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市推进脱贫攻坚情况,深刻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实现了69.7万人稳定脱贫,贫困人口减幅达到了64.8%,贫困发生率由17%下降到8%。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委、政府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了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驻发〔2016〕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的通知》(驻办〔2016〕6号)、《关于建立帮扶工作队明确帮扶责任人的通知》(驻办〔2016〕8号)、《关于对县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督导的通知》(驻办文〔2016〕22号)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深入动员部署。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主体责任,联系贫困乡镇的领导干部、驻村书记及派驻单位的帮扶责任,以及督导组的督导责任,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立“军令状”,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各县区、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深入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贫困村调研,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协调人的责任,有效协调了扶贫力量,形成了脱贫攻坚合力。建立资金整合机制。坚持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抓好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涉农资金、社会扶持资金的捆绑使用,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认真落实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并出台了《脱贫攻坚第一线党员干部激励奖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了奖惩措施。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市、县(区)均成立了脱贫攻坚督导组,完善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持续开展督察、审计、巡视等活动,促进了各级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聚焦精准要求,工作推进富有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聚焦精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工作落实,提高了脱贫攻坚成效。严格落实省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深入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逐户调查、逐户核对,搞好复审复核,基本做到了精准识别、应扶尽扶。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各级驻村包村领导、包户干部会同村干部群众逐村逐户剖析致贫原因,结合各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制定了脱贫帮扶规划和跟进保障措施,精准施策比较到位。
(四)突出产业扶贫,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把培育和发展产业作为推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重要途径,立足资源禀赋,注重科学规划,积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和各项加工业等,基本形成了“村有产业、户有项目”的产业扶贫格局。西平县在盆尧镇陈老庄、罗阁、陈庄、洪岗四个贫困村连片实施到户增收项目,按照每个贫困人口4000元的标准投入专项产业扶贫资金。上蔡县邵店镇引进建设光伏产业基地项目,并推进贫困家庭小型光伏发电项目。确山县留庄镇发挥当地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富硒水稻种植、加工和特色农业观光。平舆县西洋店镇针对当地低洼、易涝地多的特点,引导贫困户发展水产养殖和莲藕种植。同时,重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做大做优贫困地区农村特色产业,带动了贫困村经济发展,吸纳了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五)强化资金支持,发展能力得到提升。市、县(区)强化对脱贫攻坚的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大幅增加财政投入,大力整合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切实做到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级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财政预算内投资、社会资金向贫困县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如泌阳县制定了贫困家庭子女生活补助标准,仅此一项该县每年需财政投入3000万元。坚持用活政策,提高政府担保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贷款力度。正阳县用县沉淀财政资金160万元及县财政配套300万元作为小额贷款担保资金,扩大了农户小额贷款的规模。重视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捆绑使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建立公告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注重综合推进,扶贫效果明显提高。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推进农业现代化、整村推进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等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和照明、绿化、排水、垃圾处理等工程,加强农村学校、幼儿园和文化设施建设,提升了贫困村、贫困人口发展条件,改善了人居环境。2016年,上蔡县利用上级专项资金2296万元,整合部门和社会资金7233万元,对全县32个整村推进村集中建设。大力实施全民振兴和“雨露计划”,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创业发展的能力。积极开展“百企帮百村”、“巾帼扶贫关爱行动”等活动,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形成了帮扶合力。
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贫困人口基数大,致贫因素比较复杂。我市是农业大市、人口大市,贫困覆盖面广,贫困人口多。全市有上蔡、平舆、确山三个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泌阳、汝南、正阳三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平、遂平、驿城区三个一般扶贫开发工作县区。全市共计600个贫困村、11.69万贫困户、37.8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数量处在全省第三位。贫困户、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复杂,因缺资金和技术致贫的7.51万户、25.7万人,分别占贫困村、贫困户总数的64%、68%;因病致贫的1.19万户、4.7万人,分别占10.1%、8.2%;因缺劳动力致贫的0.92万户、3.1万人,分别占7.8%、8.2%;因居住在不适应生存的山区、库区和生态脆弱区等致贫的1.39万户、4.3万人,分别占11.9%、11.4%。面对贫困覆盖面广、贫困人口基数大、致贫原因多的现实,我市要确保2019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难度很大。
(二)制约因素较多,脱贫攻坚面临诸多困难。一是经济发展对脱贫攻坚的支撑能力不强。我市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县域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市、县(区)政府难以为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小,集约化水平较低,产业化层次不高,对脱贫攻坚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二是贫困乡村发展环境相对较差。贫困村、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山区、库区、低洼易涝区和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条件差。贫困地区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创新发展意识,自我脱贫的能力不强。三是农村陋习和少数人员好逸恶劳对脱贫有一定影响。我市部分农村婚丧嫁娶花费较高,人情消费名目繁多,导致一些家庭返贫或无法脱贫。同时,还有一些贫困人口游手好闲,等、靠帮扶过日子;个别有经济能力的子女把年迈的父母推出去单独居住,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既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也增加了政府扶贫的负担。
(三)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精准施策不够到位。在贫困户精准识别方面:在今年上半年“回头看”中,各级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总体把关较严,但由于农村家庭收入渠道多,家庭存款尤其是在外务工人员购房、购车情况具有隐蔽性,基层又缺乏大数据参考,贫困户识别难以达到高度精准。少数村为减轻脱贫压力、保障按期完成任务,存在人为压减贫困户数量的现象。如对虽然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贫困线,但住房条件差、医疗开支大等真正贫困的家庭没有作为贫困户建档立卡;把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与脱贫攻坚工作割裂开来,贫困户中低保户所占比例较低;对生活在农村但没有户籍的贫困户人口排除在帮扶对象之外。在精准施策方面:相对于过去“大水漫灌”扶贫,目前施策的精准度提高了,但少数单位和个人仍然固守老观念、沿用老套路、使用老办法,存在大而化之的现象,没有真正做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有的帮扶人员和乡村干部了解情况不深入,存在主观意志,制定的帮扶措施不切合实际、群众不认可;有的帮扶只重视眼前效果,考虑给钱给物、解决眼前问题多,对如何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和贫困户增收致富、实现稳定脱贫思考较少。
(四)部门工作衔接不紧,落实政策有棚架现象。中央和省针对脱贫攻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有的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措施推动落实,但目前部门工作跟进不够到位、工作衔接不紧,存在上级政策落实棚架、行业部门政策与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如对贫困地区的项目扶持还是沿用老政策,缺乏针对脱贫攻坚的新政策、新举措;对大病、灾祸等原因返贫的家庭如何纳入扶贫对象、已经脱贫的贫困户怎么退出的相关规定还不完善;对落实扶贫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资金捆绑使用等政策规定缺乏协调、监管机制;对教育资助、医疗救助、扶危济困临时救助,还缺乏具体的保障措施;对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还缺乏沟通的平台和相应的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措施的缺失和不完善,致使一些工作难以有效推进,影响脱贫攻坚的成效。
(五)帮扶力量整合不力,影响发挥整体成效。一是扶贫工作机构力量不足。市委农办具体从事扶贫工作人员仅5人,县区和各乡镇扶贫队伍整体比较薄弱,与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不相适应。二是帮扶力量安排有短板。各方面帮扶力量主要集中在贫困村,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缺少帮扶力量。三是帮扶力量缺乏有效整合。进入贫困村的帮扶力量,有各级领导,有部门,有企业,有社会力量,县乡协调工作跟进不够,村干部协调难度大,存在单打独奏、各自为政的现象,没有有效形成帮扶合力。四是部分帮扶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少数第一书记了解情况不够深入,研究脱贫措施不够到位,协调工作不够主动,存在进而不住、住而不扶的现象。少数部门投入帮扶力量不足,有的帮扶队成员素质不高,没有很好地尽到帮扶责任。五是贫困县和非贫困县扶贫资金投入差别大。现阶段国家和省对国定、省定贫困县都安排不少的扶贫项目和资金,而其他县区享受不到。
(六)思想认识存在差异,部分群众自我脱贫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的认识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但有些部门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不少乡镇干部思想不够重视,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作风不实,存在畏难情绪,宣传不深入,调研不扎实,谋划不认真,协调不到位,落实不给力;特别是个别贫困村“两委”发挥作用不力,支部书记、村主任等靠思想严重,把脱贫的责任推给第一书记,不做教育引导工作,不带领群众脱贫致富。部分贫困群众对脱贫思想消极,积极性不高,一味盼上面给钱给物,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不足。
三、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1.注重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工作。一是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既重视为贫困地区“输血”,更重视强化“造血”功能,解决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问题;既重视在物质上扶贫,更重视扶志、扶智,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信心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既重视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和解决贫困户实际问题,也重视基础设施和社会环境建设,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基础不牢固的问题。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既重视贫困村的脱贫,也不能忽视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脱贫。三是把握阶段性扶贫重点。在全面推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按照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对当年需要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村、贫困户要给予重点倾斜,确保阶段性脱贫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用足用活各级政策。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中的相关政策,利用河南省关于推进“三山一滩”精准扶贫的有关政策,利用各级关于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各项政策,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在项目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2.持续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脱贫攻坚,解决好态度和信心问题非常重要。各级应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层次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对各级干部要重点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引导大家认清脱贫攻坚意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对基层干部群众要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解惑释疑、教育引导等工作,引导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坚定信心,增强脱贫攻坚的内在动力。对社会各界要突出相关政策和社会责任宣传,调动他们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议各级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等载体,重视运用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并明确包村包户干部、部门帮扶队开展宣传工作的责任,切实提高宣传的持续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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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发挥村级组织的带头作用。农村基层组织在推动农村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把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作为扶贫的一项重要任务,选准配强班子,特别是要选准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解决好目前部分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切实依靠“两委”班子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搞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贫困户帮扶措施。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动员本村党员干部、有创新精神和先进经营理念的能人成立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特色种植养猪和加工业,提高贫困村农业生产的效益,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动员党员干部和生活富裕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贫困户谋脱贫出路、解决生产生活方面实际困难。重视发挥贫困村党支部书记“总协调人”作用,整合好各种帮扶力量,利用好扶贫项目和资金,实现帮扶效果的最大化。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与部门、行业、企业的联系,争取扶贫项目和资金,搞好贫困人口学习培训。
3.发挥行业部门的帮扶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切实发挥好行业部门的帮扶作用,真正做到真进入、真帮扶。一是夯实部门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加强对本单位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深入贫困村、贫困户了解情况,带头参与贫困村脱贫计划的制定,带头为贫困村联系项目资金,带头联系帮扶贫困户,以领导的率先垂范带动部门帮扶工作落实。二是发挥好帮扶人员的作用。各部门要选派好帮扶队,真正选派作风实、能力强的党员干部担任帮扶队员。对包户帮扶人员要作出硬性任务要求,如定期走访贫困户、为贫困村办好一个项目、为联系贫困户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等,克服“影子”帮扶、帮而不扶的倾向。三是增强帮扶实效。部门帮扶要注重解决贫困村长远发展问题,克服短期行为。既要重视眼前问题的解决,帮助贫困村解决基础设施和贫困户医疗、子女入学等问题,更要关注贫困村长期稳定脱贫,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帮助贫困户增强脱贫信心、提高致富能力。
4.发挥社会力量的助推作用。一是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发挥企业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支持和带动贫困村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村建设基础设施、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二是依托职业技术院校为贫困户劳动人口提供职业和专业技能培训,动员农业科研院所组织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农村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农技人员培训活动。三是积极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推进贫困地区青年创业工程、贫困青少年助学行动、“巧媳妇”工程、巾帼关爱行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程等,帮助贫困家庭脱贫。四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动员在外创业的成功人士在家乡发展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市、县(区)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机制,建立社会贫困信息平台,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