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曲沃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材料(2016·8)
关于曲沃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8月16日在曲沃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曲沃县财政局局长
崔永慧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5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各种困难挑战,在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总财力为155245万元,比上年136504万元增加了18741万元,增长13.73%。其资金构成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509万元,返还性收入33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1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935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0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06万元,调入资金7477万元,上年结余10786万元。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57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3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5356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和结转下年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5年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509万元,为预算32029万元的85.89%,同比下降8.7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37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132万元。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完成4066万元,为预算的63.04%,同比下降23.66%;营业税完成3003万元,为预算的89.08%,同比下降3.56%;企业所得税完成572万元,为预算的73.33%,同比下降21.54%;资源税完成28万元,为预算的186.67%,同比增长100%。主要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为:专项收入完成4363万元,为预算的95.47%,同比增长7.0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73万元,为预算的58.2%,同比下降41.37%;罚没收入完成3094万元,为预算的146.64%,同比增长9.02%。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31万元,为预算的32.43%。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867万元,为预算的118.76%。
(三)2015年支出落实情况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20424万元,体制上解76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市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5382万元,返还性收入减少41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和净结余增加312万元,当年短收调整支出减少452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07万元,全县总财力变动为15524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31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207万元,体制上解760万元,专项上解4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由年初的120424万元变动为141143万元,年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35787万元,结转下年5356万元,实际支出为变动预算的96.2%,比上年115464万元增加20323万元,增长17.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03万元,比上年8102万元增长41.98%;公共安全支出8195万元,比上年6254万元增长31.04%;教育支出25951万元,比上年20749万元增长25.07%;文化与传媒支出8919万元,比上年4765万元增长87.1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2848万元,比上年20846万元增长9.60%;医疗卫生支出20545万元,比上年16917万元增长21.44%;节能环保支出3272万元,比上年6522万元下降49.8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48万元,比上年4940万元下降28.18%;农林水事务支出18672万元,比上年16567万元增长12.70%;交通运输支出3793万元,比上年2655万元增长42.8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507万元,比上年2570万元下降2.45%;住房保障支出3729万元,比上年1993万元增长87.10%。
经汇总,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执行993万元,为预算的74.05%,比上年1451.2万元下降31.5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2万元,为预算的73.33%;公务接待费155.8万元,为预算的59.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5万元,为预算的77.45%。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8532万元,为预算的87.80%。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39486万元,为预算的111.81%。
(四)全县地方债务情况
2015年底债务余额为49435万元,未超过省核定的债务限额57336.48万元,其中:政府债务47006.8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22.1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106.02万元。比年初余额58818.73万元减少9383.73万元。
二、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一)履职尽责,科学理财,全力抓好组织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等经济新常态下的异常严峻形势,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落实征收责任,全面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征收任务。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稳增长、扶持小微企业、支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措施,壮大新兴产业,有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严格征管责任,创新征管措施。各征收单位层层分解征管任务,通过采取以票控税、以查促管、以绩考核等有效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一财两税”部门定期召开组织收入工作协调会,研判收入形势,挖掘增收潜力,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财税收入按进度均衡入库。四是用足用活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加大项目申报和跟踪服务力度,争取各类符合财政政策的项目资金。
(二)强化预算,夯实基础,提升依法理财水平2015年,县财政部门继续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使财政收入规范有据,支出公开透明,预算约束有力,全面提升了依法理财水平。一是预算编审严压。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了预算,明确了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内容的预算收支范围和功能定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二是预算执行严审。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政府采购等制度的监管功能,确保支出进度,增强预算约束。三是预算监督严查。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四是预算管理严密。对本部门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分别制定上报了《曲沃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6项涉及财政权力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有序的防范机制,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优化支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15年,我们集中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向民生保障覆盖、向社会事业延伸,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县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科技等民生支出达104235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76%。一是实施农业强基工程。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等“三农”事业的投入力度,及时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实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保障动态增长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公益性岗位财政补助以及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均按照上级提标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并拨付到位。三是保障科教文卫协调发展。着力强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建标准化小学和幼儿园,有效改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重点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保障人民群众享受便捷医疗服务。四是全面落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政策,确保全县公职人员工资发放,对政策性调资进行了全额补发。五是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展。2015年共统筹安排重点工程建设资金2.5亿元,使全县26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得到保障。
(四)注重绩效,精细管理,着力提升财政效能根据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我们将绩效观念和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效能。一是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在普遍开展单位自评基础上,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再评价,并逐步扩大再评价范围和数量,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实现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二是建立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县所有预算单位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确保了公共资金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按照上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选择了部分公益性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项目,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四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投资评审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充分节约资金。全年共评审晋都文化中心内外装修工程、吉祥南路道路工程等45个项目,送审资金23788万元,审定资金19745万元,核减4043万元,核减率达16.99%。五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全县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共盘活存量资金3186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改善民生项目。
(五)严格措施,降低成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一是在部门预算安排上,明确要求部门和单位据实填列部门和人员信息,并按照类档标准科学合理测算其“三公”经费支出,从源头控制其支出规模。二是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严格要求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对超计划申请“三公”经费的,财政部门不予办理预算追加手续,实现动态监管。三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有效杜绝了超预算执行。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对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的指导、督促工作。同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解释明了,防止出现“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到”的现象。
三、“十二五”时期全县财政工作
“十二五”时期,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好收入,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一)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壮大
“十二五”期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56亿元,为“十一五”时期6.87亿元的1.97倍,年均增长10.9%。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4.86亿元,为“十一五”期间24.79亿元的2.21倍,年均增长14%,财政收支均处于平稳增长的态势。
(二)民生保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将财政支出的重点锁定民生领域,财政预算中用于事关民生的支出累计达39.8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72.57%,公共财政、民生财政框架初步形成。先后五次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先后四次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现了全覆盖,同时,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惠普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落实国家助学金、农村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政策,大力支持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双向衔接,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补助平均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广大群众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十二五”期间,共投入农业资金8.07亿元,累计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补助资金超过1.8亿元。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实施了农村“五个全覆盖”、“五件实事”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力的推动了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四)财政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始终贯彻监督与改革相结合、监督与发展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服务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的要求,科学统筹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多次对全县涉及财政收支和管理的单位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内容涉及部门预算管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会计管理、内部监督、重大专项资金项目等财政改革管理的热点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有效遏制了财经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财政部门不断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建立。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步入常态化,政府采购管理更加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推开,财政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全县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五年来,全县财政工作整体上实现了财税制度向公平调节转移、财力支出安排向民生领域转移、财政调控向优化结构转移、工作重心向能力提升转移,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结构调整仍在阵痛期,财政收入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二是刚性支出规模扩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和资金保障压力前所未有;三是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2016年全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全面推进美丽曲沃、幸福家园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重大。
(一)2016年预算安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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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