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代表推荐通知

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长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根据**直通[**]14号文件要求,工委决定于九月下旬或10月中旬召开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选举省直机关出席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现就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代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代表名额暂定390名,其中厅局党员领导干部181名,占46.4%;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一般指专职副书记或党办主任、组织部长)183名,占46.9%;专业技术人员16名,占4.1%;先进模范人物10名,占2.5%;代表中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比例。省直机关工委委员,省直纪工委委员为党代表会议代表,不再进行推荐。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按党统归口管理单位并参照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各单位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二、代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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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查通过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代表名单

四、加强对代表推荐工作的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直通[**]14号文件精神,确保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的圆满召开,省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代表条件的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切实做好出席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对推荐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