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按照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安排,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落实,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主任郭洁、财政所所长、民政助理、司法助理员、派出所负责人、劳保所所长、安办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二、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建立健全调解矛盾的各项制度。制度按要求上墙,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乡财政安排1.5万元资金作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对个案实行补贴,按照案件的情况分别给予一件50元、100元、150元、200元的补贴,激励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机制。各村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调解小组组长,其余村三职干部为成员,各村落实调解室,有吊牌,制度上墙,记录完整。

三、2009年共发生矛盾纠纷73起,乡村共受理73起,73起矛盾纠纷通过乡、村调解人员的努力,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全乡73起纠纷全面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没有因矛盾纠纷引起上访,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调解矛盾纠纷实行三三制的原则,由经济社首

先调处,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由经济社向村调解委员会申请,再由村调解委员会调处,村调解委员会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又再向乡调解协调中心申请,再由乡调解委员会调解,最终达到调解的目的。

四、在大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村一级调解委员会反映,按照大调解的要求程序和要求材料多,不适宜基层调解,应该简化一些程序和材料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2009年12月31日

第二篇: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构为重点,以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和突破。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1件,调解成功225件,调解成功率达93.4%。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开发区把‚大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迅速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开发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委领导任副组长,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并专门安排了两间2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做到各项制度和挂牌及时上墙。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也都相应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在工作上与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相互协调配合。各项组织机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开发区逐步形成了上下贯

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网络体系,有利于及时快捷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调解人员

为避免当事人‚申诉无门‛,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由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原则,负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同时,开发区还聘请社区(村组)信息员,及时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保证了信息的灵敏、畅通,确保了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三、组织参加调解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6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举办了群众综治业务知识培训班,同时还结合开发区实际,充分利用法制宣传、以会代训、现场调解纠纷等各种形式对村级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四、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提高‚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公信力,开发区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整体联动机制,每月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分流解决;对特

别重大的矛盾纠纷,由‚大调解‛协调中心牵头,坚持‚一个漏斗‛原则,统一口径,组织实施。同时,为顺利推进‚大调解‛工作,开发区还与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调解工作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完善机制,兑现奖惩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制,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或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下一步“大调解”工作的打算

一是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要认真履行‚大调解‛工作职责,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调处数据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等各项制度,及时把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采取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尽快提

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三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凤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社区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社区调委会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社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4起,调解合格率98%,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1

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社区调委会直接受理纠纷中,有一些纠纷经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问题,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凤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社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凤凰社区

2008年11月

第四篇:矛盾纠纷大调解大排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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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对各类矛盾事件的预防,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宣传作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

秦家小学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