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一、指标解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指各社区、行政村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红旗岭建设,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赋分办法

1、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分)。组织体系健全、队伍配齐、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控制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进省、进京上访事件,每发生一起扣3分。

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30分)。推进行政村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加强专、兼职治安人员及“十户联防”、“治安中心户”和社区治安志愿者等人防、群防组织的管理使用。深化“严打”斗争,对辖区内治安混乱点开展重点整治。发生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每发生一起扣2分;群防组织建设涣散,巡防工作没有按时组织扣3分。

3、基层平安建设(30分)。开展平安平安村屯(社区)、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群众安全感测评没有达到全市平均值扣5分。

4、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20分)。综治组织建设和工作人员按要求配备、工作台帐齐全。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完成省、吉林市和我市信息联网。信息平台建设没有达到省和吉林市要求的依次扣3分、2分、1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一)因领导不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力,导致发生非法游行、规模较大的非正常上访、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停课事件或在公共场所发生爆炸、投毒、放火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三)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严重刑事案件,特大交通、火灾或治安灾害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们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四、考评依据

1、《磐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磐发〔2010〕2号)

2、《磐石市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细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细则

一、抓好四项工作

1、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一线工作法”和值班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2、要保持本单位教师队伍的稳定,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认真排查调解矛盾纠纷

3、要加强协调,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

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教师共建进程,保持与地方治安队及派出所联系,共创平安和谐校园

4、要做好周边治安环境的监控工作,妥善处理好涉农纠纷,一旦发现有群众到校园闹事妨碍正常教学,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教学次序安全教学

二、明确三点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为构建平安校园出谋划策,自觉维护校园的稳定

2、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标语、公告牌等宣传阵地,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3、要进一步发挥教职工的作用,调动一切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为促进小岳寺乡初级中学教学次序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琦

副组长:张红元张占全

成员:王玉珍张五群张四松

郭海军郭建设王文博

第三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实行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确保一方平安。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公司内部治安工作的特点,为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和治安形势,保证企业内部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维护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共创“平安企业”而努力。

二、方针:

“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三、目标:

1、确保本单位治安形势的稳定。违法犯罪率不得超过本部门人数的0.8‰,发案率不得超过1‰,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和刑事犯罪,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要有下降比率。

2、加强普法教育的宣传力度。组织集体学习,或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等知识,职工接受普法教育率达95%以上。

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调解各类矛盾,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

5、无上访、罢工和聚众闹事等

6、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保养维护完好率100%

7、查改各种治安、消防等隐患,整改率100%

8、列管青年改好率达95%以上

9、完成武装部组织的集结、军事训练和其它活动,人、物到达率100%

四、措施:

1、建立健全综治管理机构,按综治要求300人以上的单位成立保卫科,100-300人以内的设专职保卫人员,50-100人的单位社兼职保卫人员,各单位设立综治办,成立治保组

1织、义务消防队等组织,责任明确,并发挥作用。

2、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每月召开会议,研究综治工作,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综治工作总结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等,并认真落实

5、重点要害部位(财会室、档案室、计算机信息室、重要车间、库房)要加强防范,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泄密、防诈骗和其它治安问题,不发生可防性事件

6、按规定要求坚持节假日、敏感期等时期的值班制度,不脱岗不误事

7、义务消防队、消防重点岗位要求100%的员工懂得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年内至少1-2次的消防技能演练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8、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自然灾害事故及时报警上报,保护好现场,有利于消防和公安机关及其它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

9、掌握有关信息(有代表性的、职工反响、干群关系等问题),妥善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一般问题和矛盾纠纷,并做好稳定和调解工作,不推卸责任,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出现上访、罢工或聚众闹事等行为

10、加强各单位的治安防范教育工作,单位职工违法犯罪率和发案率控制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11、成立帮教领导小组,落实帮教措施,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无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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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全院师生员工要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关于安全稳定的相关规定,以本细则为指导,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信息与通信学院

2009年1月11日